明丁元公草書自書詩卷

明丁元公草書自書詩卷

明丁元公草書自書詩卷,紙本,手卷,縱28.2厘米,橫213.5厘米。款鈐“釋淨伊印”和“願庵”印兩方。引首有王壽祺篆書“明賢詩翰”。收藏印有王福庵、譚觀成等人之印共七方。作品現藏故宮博物院。此作屬於個性乖張、放浪形骸之列。整體觀之,書法形態怪異,字形大小錯落,相互穿插;筆畫長短恣肆,用筆頓挫,跳躍幅度很大,線條粗細變化豐富。就全篇而言,書法率意、險絕、鋒芒外露,有縱橫造險之勢。這些特徵也大體代表了“乖張”一類草書的特點。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名稱】明丁元公草書自書詩卷

【類別】中國書法

【年代】明代

【作者】丁元公

作品簡介

紙本,手卷,縱28.2厘米,橫213.5厘米。

款鈐“釋淨伊印”和“願庵”印兩方。引首有王壽祺篆書“明賢詩翰”。收藏印有王福庵、譚觀成等人之印共七方。作品現藏故宮博物院。此作屬於個性乖張、放浪形骸之列。整體觀之,書法形態怪異,字形大小錯落,相互穿插;筆畫長短恣肆,用筆頓挫,跳躍幅度很大,線條粗細變化豐富。就全篇而言,書法率意、險絕、鋒芒外露,有縱橫造險之勢。這些特徵也大體代表了“乖張”一類草書的特點。

依筆者揣摩,“乖張”一類的書法作品有如下特徵:就點畫用筆而言,不求“形似”,亦不求“神似”,只求“心似”即可,完全以心中之意象為書法點畫之形象,就是“以心寫之,以求心象”,用筆大膽、放縱,將心中所想運於筆端,筆隨情動,不以書法用筆的規矩來規範自己的一點一畫,中鋒、側鋒、疾澀、頓挫等筆法幾乎全由情發;從結體取勢來看,以“險絕”為主,力求在欹側與放縱字形的境況下達到抒懷的目的,大量使用“誇張”的“造字”手法,或伸長豎筆,或拉寬左右部件的距離,或增加筆畫的錯落、波折等等,在結字上力求變化與增強視覺衝擊力;從章法上來看,均衡的法則被淡化了,而是更加注重作品本身的表現力和情感感染力。

觀丁元公《自書詩》卷這類“放浪形骸”的草書,筆者認為有三點值得學書者做深入的研究和探討。一、從草書書法本身的表現來看,書法作品作為人們交流思想和情感的工具,其所具有的“符號化”或者“語言化”的意義是不能丟失的,離開了表達的意義,也就不存在意義了。清晰明了很關鍵,再狂放的草書也是可以釋讀的,因此,依據草書草法的規範進行創作是必須的。二、在進行草書創作的時候,注意個人情感與草書書法作品的關係。在草書發展的進程中,個人的情感會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但是,不能違反一個最簡單的事實:先有草書,而後才是在草書中加進入的各種情感,就如同先有物質後有意識一樣。三、每一個人對於書法的理解千差萬別,所以,不同的人對於書法的創造力也是不同的,而這種創造力又與他的經歷與思想密切相關。

丁元公早年為布衣,後皈依佛門。在神聖的淨土上,書法對於丁元公而言,就是一种放松心情的表現和手段,完全是一種無目的的“神仙”似的“遊走”。所以,觀賞丁元公的草書《自書詩》卷,就應該結合作者的生活處境和思想境界,而不能僅僅以作品觀看作品。況且,僅從作品本身出發,想更深層次地解讀此幅書法作品是很難的,甚至我們會產生“這也是書法嗎”的疑問。

丁元公,字原躬。明末清初(或謂清順治年間)浙江嘉興人。晚年為僧,名淨伊,字願庵。清吳修《昭代尺牘小傳》稱其“工書,精繆篆”。清張庚《畫征錄》謂元公“性孤介,寡交游,善書詩,有奇氣”。清朱彝尊《靜志居思話》謂其“書畫俱逸品,精繆篆,詩亦不屑作庸俗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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