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機構職能

昌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機構職能主要職責是協助區政府工作,內設七大科,分別為秘書科、值班室、信息科、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綜合科、市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昌平分中心以及行政科。

一、主要職責
(一)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二)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公文處理和檔案管理工作。
(三)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
(四)承擔區政府日常值班工作,協助安排區政府領導同志參加重要政務活動;負責區政府公務接待工作。
(五)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要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承擔北京市昌平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簡稱區應急委)的具體工作;負責規劃、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本區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及應急管理的預案、體制、機制建設。
(六)負責督促檢查上級檔案的執行落實情況;負責區政府重大決策、重要部署、區政府重要會議議定事項、領導同志批示和交辦事項的督促檢查、反饋和協調工作。
(七)負責為領導同志提供重要信息和及時向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上報重要政務信息工作。
(八)負責起草《區政府工作報告》以及區政府領導同志參加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講話稿,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開展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
(九)承擔北京市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昌平分中心的具體工作。
(十)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一)負責聯繫人大、政協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區政府外事工作。
(十三)負責中央、市屬在昌單位、駐昌部隊的綜合協調服務工作。
(十四)辦理區政府和區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府外辦)設7個內設機構和北京市昌平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區應急辦)、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政府督查室(簡稱區政府督查室)。
(一)秘書科
負責辦理區內各單位上報區政府的公文;負責承辦市級及其以上單位下發檔案的收發和呈送區政府領導同志審批的工作;負責區政府領導同志批示公文及對人民民眾來信批示件的督辦工作;負責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審核、組織起草以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公文;負責處理、承辦電報和機要檔案工作;負責其他檔案、資料、信件的收發工作;負責檔案的歸檔、管理、利用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保密工作;負責區政府全體會議、區政府常務會、區長辦公會的會務工作。
(二)值班室
承擔區政府日常值班工作,協助安排區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政務活動;負責區政府的公務接待工作;協助處理區政府各部門、各鎮(街道)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反映的重要問題;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做好民眾來訪工作;承辦市政府及其部門的電話和文字通知;撰寫區政府大事記。
(三)信息科
負責向市政府辦公廳和市農委報送信息工作;負責收集、整理、編輯區內各單位上報的信息,及時向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主要領導同志及各部門、各鎮(街道)領導同志提供政務信息;負責區領導同志在信息刊物上批示的督促辦理工作;負責市政府信息刊物的網上接收工作。
(四)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
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牽頭制定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工作制度;受理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投訴舉報;協調組織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發布和保密審查;依法協調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獲取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信息的申請;協調組織澄清虛假或不完整信息;負責落實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交辦的各項工作。
(五)綜合科
負責組織《區政府工作報告》起草工作;負責區政府領導同志各類講話稿和工作匯報的起草工作;負責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開展調研工作和綜合分析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負責全區經濟工作考核獎勵及兌現等工作。
(六)市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昌平分中心
負責統一受理並協調辦理公眾向區政府提出的各類諮詢、訴求和對城市管理、公共服務的批評建議;負責本區非緊急救助事項的轉辦、交辦、督辦工作,並協調重大非緊急救助事項的處理;負責收集和整理非緊急救助事項反映的社情民意和社會動態、社情輿情的綜合分析與報送工作;負責組織、管理、指導本區非緊急救助服務日常工作的開展及網路建設;負責本區非緊急救助服務網路單位的工作監督與考評;負責承辦北京市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交辦的事項。
(七)行政科
負責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印章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等工作;負責區政府系統交通安全工作;負責本單位內部管理工作,協調機關事務管理處做好區政府領導同志日常辦公和生活用品的保障與維護工作;負責機關群團組織、工會以及計畫生育等方面的工作。
區政府外辦 貫徹執行國家和北京市的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規以及區委和區政府有關外事、涉外工作的指示和決定,為區委、區政府的對外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審核本區各部門、各單位報請區委或區政府的外事檔案;協助處理本區重大涉外事務,並指導監督本區各部門、各單位的外事、涉外工作;負責區政府的外事接待和對外交流工作,並指導監督本區各部門、各單位開展外事接待和對外交流工作;負責承辦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領導同志的外事活動;負責審核、申報本區因公出國(境)相關手續及因公護照和赴港澳通行證的管理工作;協助和配合區委宣傳部做好涉外宣傳工作;負責對本區外事幹部進行對外政策教育和業務培訓;負責本區招聘外籍專家、招收外籍學生、授予外國人榮譽稱號及在昌外國人的相關管理工作;配合紀檢監察、保密等部門檢查外事紀律、保密制度和在對外公務活動中接受禮品規定的執行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違反外事紀律人員的意見和建議;負責本區市民講外語和規範公共場所外語標識的相關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本區非貿易非經營性外匯管理工作。
區應急辦(設應急指揮組、預案管理組、綜合信息組和技術通信組)為區應急委的常設辦事機構,掛北京市昌平區應急指揮中心牌子。
應急指揮組(與值班室合署辦公) 負責組織實施區應急委的決定;負責指導、監督、檢查本區應急值班系統的建設和值守應急工作;協助區應急委領導同志指揮處置突發事件;負責協調區各專項指揮部及各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理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區級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物資和避難場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預案管理組 負責組織修訂本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審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以及各類應急預案的管理;負責督促檢查各類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本區應急管理體制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本區突發公共事件的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工作;負責組織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教育、培訓和社會動員工作。
綜合信息組 負責本區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的管理,收集、分析、上報、發布有關社會安全情況和預警信息,會同區委宣傳部管理和協調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與新聞報導工作;會同區財政局提出區級應急專項準備資金和公共財政儲備資金的使用建議;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調查、總結和評估工作;負責聯繫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有關專家、顧問的工作。
技術通信組 負責組織協調本區應急信息通信系統的建設,負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平台的管理維護;指導監督各鎮(街道)、各專項指揮部、相關部門應急指揮平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區政府督查室 負責區政府常務會、區長辦公會等會議重大決策、重要檔案、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督查、檢查與反饋工作;負責對市政府的重大決策、工作部署在本區執行情況和市政府領導同志對本區重要批示、指示及市政府辦公廳有關檔案的督促檢查與反饋工作;接受市政府督查室的業務指導;負責區政府領導同志針對苗頭性、傾向性、典型性和人民民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的重要批示、指示及交辦事項的督促檢查與反饋工作;負責聯繫區人大、區政協,辦理市、區人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區政府在直接關係民眾生活方面擬辦重要實事的徵集、審核和督辦工作;負責中央、市屬在昌單位、駐昌部隊的綜合協調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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