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組織編制本區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促進科技服務業發展;推進創新型昌平建設。 (七)制定本區科普工作規劃和重點科普活動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負責本區技術市場、科技保密管理工作;組織制定科技獎勵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 (八)研究制定本區與區外科技合作交流的政策;負責本區科技外事工作;負責本區與港澳台的科技合作與交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技術引進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關於科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組織擬訂本區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本區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促進科技服務業發展;推進創新型昌平建設。
(三)負責組織制定套用基礎性研究計畫、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攻關計畫、科技創新工程及社會發展科技計畫,並指導實施。
(四)負責重大專項和重大科技產業工程的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區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化的相關政策,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負責本區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申報工作,指導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和發展。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區構建產學研一體化區域創新體系的相關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擬訂支持企業發展實驗室經濟政策,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研究制定本區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擬訂大學科技園發展規劃和支持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大學科技園建設管理工作;為在昌科研機構提供服務。
(六)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七)制定本區科普工作規劃和重點科普活動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負責本區技術市場、科技保密管理工作;組織制定科技獎勵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
(八)研究制定本區與區外科技合作交流的政策;負責本區科技外事工作;負責本區與港澳台的科技合作與交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技術引進工作。
(九)組織開展政府顧問工作;組織對社會發展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負責本區社會發展科學研究課題的立項、驗收和管理工作。
(十)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政策建議。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本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關於專利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本區專利工作的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相關的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規範本區專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科委(區知識產權局)設4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開、電子政務、宣傳和接待聯絡等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區科技委員的管理工作;組織“全國科技進步示範區”考核迎檢工作。

計財管理科

組織編制本區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科技計畫的協調、綜合平衡和經費配置的建議;組織編制、修訂科技項目管理辦法;研究制定本區有關科技成果的政策和辦法;組織實施科研和科技成果開發工作;推薦科技成果評審項目;組織實施科技成果推廣套用示範工程。組織科技項目的申報、實施、驗收、審計工作;負責本區市級科技獎勵、區高新技術產業孵化基地獎勵的審核與申報工作;負責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與進步;負責星火計畫和科技扶貧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編制科技經費預決算,監督預算的執行;負責審核市級項目區級配套資金申報、區級研發資金管理監督工作。

綜合管理科

負責科技法規的宣傳、實施工作;負責政府顧問及軟科學研究工作;研究提出本區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研究制定促進社會發展的科技政策及有關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科學技術普及規劃和重點科普活動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動全區科普工作;負責技術市場工作;負責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審核和管理;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的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組織科技統計工作。指導協調本區各鎮(街道)和各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科技項目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推動農村科技進步和新農村建設;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和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政策建議。

科技合作科

主要職能:
1、組織協調本地區科技合作與交流;
2、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申報與實施;
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與審核;
4、駐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聯席會日常工作。

科技服務中心

主要職能:
1、研究制定支持科技創新的政策和辦法、編制政策實施指南,並組織實施;
2、為企業開展科技政策諮詢服務,組織生物醫藥、現代製造、新能源等領域科技項目申報,初審、推薦工作;
3、負責北京市科技研究開發機構昌平區域申報材料的初審、推薦和現場勘察,組織北京市重點實驗室、北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型先進服務企業的申報和推薦工作;
4、負責組織市級綠色通道項目及重大科技項目的篩選和申報工作;
5、負責昌平區科技企業孵化聯合會日常管理工作,定期舉辦活動,促進孵化器正常運轉並發揮作用;
6、負責昌平區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宣傳國家和北京市關於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落實優惠政策,發布技術市場統計信息;
7、負責組織企業與政府的對接活動,促進昌平區域內企業、高校、科研院所之間形成長期合作機制,推動實驗室經濟發展;
8、負責北京市科委及其直屬中心在昌平的項目跟蹤服務;負責未來科技城等重點功能區的重大科技項目、工程進行跟蹤服務。

社會發展研究促進中心

主要職能:
1.組織開展昌平區人民政府顧問的選聘、增補、考察、調研等工作;
2.對社會發展重大問題進行研究;
3.負責國家級、北京市級和本區重大項目的立項、申報、評審、驗收和管理工作;
4.負責建立和完善社會科學專家庫。

智慧財產權服務中心

主要職能:
1、制定和實施本地區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與培訓計畫;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普及工作;
2、調解處理本地區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做好綜合執法工作;
3、審查專利實施資金項目申請;辦理專利項目減免稅的初審;組織和推動本地區專利技術實施與產業化;
4、發放專利申請補助;審查專利試點企業申請;
5、組織專家戰略諮詢,指導企業進行軟課題研究,提供前瞻性的戰略思想,幫助企業維權,反侵權;
6、與北京市智慧財產權服務中心合作為駐昌各企事業單位提供專利技術查新檢索。

農村科技發展中心

主要職能:
1、負責北京市科委農村發展中心及有關部門在昌平的農村發展項目跟蹤服務;
2、負責農村節能環保新技術的套用示範;
3、開展以“一花三果”為主導的現代都市型農業產業發展中的技術服務;
4、負責農業科技項目的實驗、示範和推廣的服務工作;
5、建立現代農業發展諮詢專家庫,為現代農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科技交流與合作促進中心

主要職能:
1、承擔中心及下屬公司經營
2、確保中心人員工資經費支出管理
3、出資設立公司
4、未來科技城服務
5、未來科技城四大中心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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