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昆明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系昆明市林業局直屬正科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1980年經市編委批准成立,編制18人,職責任務
1.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林業部分)》、《雲南省森林病蟲害防治實施辦法 》等法律、法規和規定。2.依法對應施檢疫的森林植物和產品(包括喬木、灌木、竹類、野生花卉、林木種子、苗木、種根和繁殖材料,以及懷疑帶有危險病蟲的木材、竹材、藥材、果品、盆景等)執行檢疫,並履行行政許可、行政監督、行政處罰職能。
3.依法對車站、機場、港口、倉庫和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生產、經營、存放等場地進行檢疫或復檢,查驗植物檢疫證書和進行疫情監測調查;負責對生產經營應施檢疫的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實施產地檢疫;負責對省內調運應施檢疫的森林植物及其產品實施運輸檢疫。
4.負責對全市森林植物檢疫工作進行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
5.承擔省、市級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程治理、管理與技術指導,協調處理林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儲備、調度防治應急物資。
6.負責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新成果、新技術的推廣套用。
7.指導全市生物農藥、仿生物農藥及無公害農藥科學使用。
8.按照《森林病蟲害預測預報管理辦法》,負責市級中心測報點的管理、指導和培訓。
9.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主要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與調查,發布全市重大和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的趨勢預報。
10.負責指導全市監測預警體系、檢疫御災體系、防治減災體系、應急反應體系和防治法規體系建設。
11.負責培訓專業技術人員,提高全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專業技術人員的素質與水平。
12.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