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防

日本國防

日本國防是內閣總理大臣直接領導下處理國防事務的行政機關。

國防體制

內閣總理大臣是國防組織的最高領導人和自衛隊的最高統帥,對自衛隊行使最高指揮監督權。內閣會議是國防問題的最高決策機構。安全保障會議是國防問題的最高審議機構;防衛廳是在內閣總理大臣直接領導下處理國防事務的行政機關。防衛廳長官通過各自衛隊參謀長對陸上、海上、航空自衛隊實施領導和指揮。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協助防衛廳長官對陸上、海上、航空自衛隊進行統一協調。日本武裝力量由現役部隊、在軍事部門服務的文職人員和預備役部隊組成。正規部隊分陸上自衛隊、海上自衛隊、航空自衛隊。實行志願兵役制(又稱募兵制)。上等兵(含)以下實行任期制:陸上自衛隊2年(專業技術兵為3年), 海上自衛和航空自衛隊為3年;任期屆滿後,根據本人自願並經審查合格後,任期可延長2年。軍士和軍官為職業軍人,實行退休制。各級退休年齡分別為:將官60歲,上校55歲,中校至上士54歲,中士以下53歲。軍官軍銜分3等9級。將官分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上尉、中尉、少尉。

軍費比例

年度 國內生產總值(億日元) 軍費開支(億日/美元) 軍費占國內生產總值百分比(%)

1990 4172000 41593/297 0.997

1991 4596000 43860/337 0.954

1992 4837000 45518/360 0.941

1993 4953000 46406/418 0.937

1994 4885000 46835/459 0.959

1995 4928000 47236/502 0.959

1996 4960000 48455/475* 0.9776

1997 - 49850/468* -

*表示國防預算

兵力與裝備

總兵力:24.25萬人(現役,編制員額27.38萬人,滿員率為88.6%)。陸軍15.25萬人(滿員率84.7%);海軍:4.41萬人(滿員率95.8%);空軍4.59萬人(滿員率96.5%);預備役4.8萬人;準軍事部隊:1.2萬人,隸屬海上保全廳。

陸軍武器裝備:坦克和裝甲車輛:約2160輛;火炮:約5390門。飛彈:岸對艦飛彈約60枚;反坦克飛彈約650枚;陸航飛機:約490架。

海軍武器裝備:海軍各型艦艇156艘。水面艦艇130艘;潛艇:常規潛艇17艘;海航飛機390餘架。

空軍武器裝備:空軍各型飛機約870餘架。作戰飛機:420餘架;支援保障飛機:450餘架。飛彈:空對地飛彈若干枚;空對空飛彈若干枚;防空飛彈發射裝置126餘部以上。

準軍事部隊武器裝備:各種船艇:約510艘;各種飛機62架。

2006年7月,最後一批從伊拉克歸來的日本自衛隊隊員回到東京。

2006年11月30日,日本朝著所謂“正常國家”的方向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當天日本眾議院以高票通過把防衛廳升格為“防衛省”的相關法案。法案規定,自明年1月開始,防衛廳不再隸屬於內閣,而升格為“防衛省”,即通常所說的國防部。從此,日本自二戰以來一直受到嚴格限制的防衛部門,將與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一樣,成為國家“部級”單位。在不少日本人看來,像別的國家一樣設立“國防部”是日本成為“正常國家”的重要標誌,但用日本媒體的話說,這意味著這個國家“軍事的味道將會突然增強”。日本的這一變化不可能不引起世界的關注和警惕。

國防大事記

2006年11月30日美聯社發表了一條醒目的新聞,標題為《日本有能力製造核武器》。報導稱,日本外相麻生太郎當天在國會說,日本已經掌握製造核武器的技術,雖然現在還沒有計畫做這件事。他還強調,擁有最低限度的防禦武器並不是憲法第九條不允許的,和平憲法並沒有禁止日本擁有核彈。

2017年8月29日,日本為了強化在沖繩縣以及在中國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附近的警備,在“海上保全體制”方面的費用進一步增加,總額達到了有史以來最高的近2300億日元(約140億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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