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神奈川條約(日語:神奈川條約,英語:Kanagawa Treaty)為1854年3月31日(嘉永7年3月3日 (舊曆))江戸幕府與美國所締結的和親條約,日本通稱為《日米和親條約》(《日美和親條約》)。簽約代表,在日本方面全權代表為林復齋(大學校長)、美國方面全權代表為東印度艦隊司令長官馬休·佩里。條約中主要規定日本必須開放下田與箱館這兩個港口與美國通商,並保證遇難的美國士兵得到安全保障。
概要
從幕末的混亂期到明治開頭時期,《神奈川條約》不過是日本不可避免的與列強所定立的不平等條約中的一部。依此締結的條約,日本開啟了下田及箱館(現函館)二港口,日本鎖國體制就此崩壞瓦解。
條約日本語批准書原本,在幕末江戶城火災中燒毀。其中一份批准書原本內文以荷蘭語書寫,由美國方面持回國內,保管在美國國家檔案管理局(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目前仍在。2004年(平成16年)日美交流150周年記念之際,美國以複印本條約批准書致贈日本。
條約日文原名所謂“日米”,日指日本、米指美國(美利堅合眾國)。原條約正式日文漢語全名稱之為日本國米利堅合眾國和親條約(現日文通稱為:日米和親條約)。
事件經過
1853年(嘉永6年)在佩里之前一年菲爾莫爾美國大總就親筆寫信給幕府要求開國並通商,幕府方面在要求後猶豫了一年,美方面也因此一度打消主意。不過,美國翌年2月13日(嘉永7年1月16日(舊曆))船隻由江戸東京灣(東京灣)入港再訪日本。幕府在武藏國久良岐郡橫濱村字駒形(神奈川縣橫濱市中區神奈川縣廳附近、現在位於橫濱開港資料館所在地)設定招待所,協定從開始到終了大約有1個月之久,締結了神奈川條約,內文全部有12條。
之後交渉場所移到伊豆國下田(現靜岡縣下田市)了仙寺,同年5月25日厘定了神奈川條約細則,據此締結下田條約(內文全部有13條)。佩里艦隊在同年6月1日從下田歸國。進一步,歸國途中停留在琉球並與琉球國締結通商條約。
美國方面之目的
美國在太平洋進行捕鯨活動需要大量的燃料,也因此要在日本進行燃料補給,而燃料費用卻被提高了,當時是這么說的。不過美國方面最大的目的卻是食物與淡水的補給。特別是,其時對於穀類及其他食物,並沒有冷藏庫或真空保存食物的方法。也為了防止腳氣及壞血病發生。進一步要提供船員在食物的新鮮及量上的滿足,生鮮蔬菜及肉類的補給就顯得異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