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主體

旅遊主體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旅遊者。是旅遊客體的瀏覽主體。從辯證邏輯上來講,旅遊主體是旅遊行為中一對相輔相成的概念。設有旅遊主體,就沒有旅遊客體,反之亦然。旅遊主體是旅遊活動的主體,是旅遊審美的主體,只有與旅遊客體相觀照和相審視時,它才能成為旅遊主體。旅遊審美是以旅遊主體對旅遊客體的直接審視為條件的。

旅遊主體文化研究對象和內容

從文化的角度來看,旅遊主體是文化的負載者和傳播者。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旅遊主體負載著原有文化內涵。前往相異的文化空間中進行旅行和遊覽,在將原有文化傳播到目的地的同時,也將各地的文化和風俗帶回並傳播回原有文化環境之中。旅遊主體並非是簡單的搬運工。他在傳播文化的過程的同時,在兩種或多種文化的比較和薰陶中,創造出新的文化和審美成果。如旅記、旅遊詩、攝影作品、繪畫等。而最重要的是,旅遊主體在遊覽過程中,在對文化差異的比較中及文化交流的追求中,不斷提高自身文化修養和素質,實現對真、善、美的認同。旅遊文化是人類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具有主、客體文化的劃分也必然符合文化的內在關係的劃分。文化是人在一定時空階段中積極展開生命活動的類化物,蘊含著三種主要並系:人與自然的物質轉化關係、人與社會行為轉化關係、人與自身的自我意識關係、人與自身的意識關係及人與社會行為轉化關係中主體人(自然人)與社會人的行為交往部分,形成了旅遊主體文化部分。人與自然的物質交換關係及人與社會的行為轉化關係中因物感生的精神部分就形成了旅遊客體文化。本講我們著重講述旅遊主體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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