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集團化

旅行社集團屬於旅遊企業集團的範疇,它以旅行社為主體,通過產權關係和生產經營協作等多種方式,有眾多的企事業法人組織共同組成的經濟聯合體。而旅行社的集團化就是指單體旅行社組建旅行社集團,進行集團化經營的動態過程。


2.

旅行社集團具有以下特徵:(1)組建旅行社集團的主體是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大旅行社,是旅行社集團的母公司;(2)母公司與集團其他成員之間建立了以資產為紐帶的緊密層、半緊密層、關聯關係;(3)集團內部有整體發展戰略,建立了橫向或縱向的分工關係。

3.

旅遊社集團化的主要功能有二:一是由規模與範圍而來的效率優勢,二是由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的節約而來的成本優勢。其中效率優勢主要包括物質生產要素的投入一產出規模優勢、人力資本形成與使用過程中規模優勢、銷售方面的規模優勢以及多元化經營帶來的範圍經濟優勢。成本優勢則主要體現在旅遊企業與相關廠商之問的合作效率、旅遊企業與國際旅遊者之間的交易效率優勢以及旅遊者與旅遊目的地居民之間的社會文化交往方面的交易效率優勢三個方面。大旅行社主要通過企業併購、管理模式輸出、管理人員派遣、特許經營和市場行銷網路等方式構建旅行社集團或戰略聯盟,以尋求更廣市場範圍內的戰略優勢,拓展企業的成長空間。
改革開放以來,旅遊業得到了迅猛的發展,中國旅遊在世界排名已上升,旅遊業已成為2l世紀的支柱產業。旅行社作為旅遊業對外開放的關鍵環節,在旅遊發展中起到了重要的積極作用。然而,旅行社一直是我國旅遊業中受保護的行業, “散小弱差”的格局並未得到根本的改變。加入世貿組織後,在整個旅遊業中對旅行社的衝擊將是最為強烈的。因此,旅行社應如何面對入世,提高其綜合競爭力,對於僅存3 年時問就要實現與國際旅遊市場接軌的中國旅行社來說, 已是十分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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