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計算
施工配合費即總包配合費,通常指由項目甲方發包總承包單位和專業分包單位的項目施工配合費:含提供水電接口、提供垂直運輸、土建收口、施工腳手架、竣工資料歸檔、成品保護、平行交叉影響、鐵件預埋等總包單位的服務、配合管理責任、施工現場管理、竣工資料匯總整理等服務所需的費用。在建築工程裡面,總承包單位一般指土建施工單位,分包單位指裝飾、設備安裝等其他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準予分包的項目工程。甲方將土建、安裝、裝飾等交由承包單位施工,將其它特殊安裝工程或者裝飾工程分包給第三方公司,土建單位即施工總承包單位向分包單位索取的費用即為施工配合費。
施工配合費
包括的主要內容(但不限於):
1.提供工地內垂直運輸設備(如塔吊、施工電梯、井架等)。
2.通道與場地,負責安排作業面及作業時間。
3.承包人須在現場設定工程會議室1間,應滿足承包人自己工程會議的需要,並配備配套會議桌椅及空調設備等,該費用含在相關報價內;為指定專業承包人提供現場臨時辦公室、倉儲地點、卸貨點等
4.承包人負責向招標人指定承包人及時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用電及其調試所需水電接口;從配電箱引出的分電箱由指定承包人自行解決,指定承包人的施工及生活用水、用電及其調試所需水電費用由指定承包人自行負責
5. 承包人負責及時向指定承包人提供標高、定位點線等。
6. 承包人設定於現場已有的起重機械或人貨電梯,指定承包人可以在承包人的協調下使用,地面或樓面的水平運輸由指定承包人自行解決。為工程設備的安裝就位,如承包人現有的起重機械或者機具設備無法滿足需要而需另外製訂方案,原則上由指定承包人自行承擔,或者由其再委託承包人
7. 承包人及時清運指定承包人在現場指定的垃圾堆放點的施工垃圾。
8. 承包人負責提供現有的內外腳手架的使用,滿足指定承包人施工要求(比如大廳滿堂紅腳手架,保留到精裝修結束為止。
9. 承包人負責編制總承包範圍內的六套竣工圖(須設計院簽字、蓋章確認)和竣工圖CAD電子檔案,及總承包範圍和招標人指定專業承包範圍在內的所有橋架管線綜合布線圖的繪製。
10.承包人須協調好所承包項目與各指定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順序,如存在管線等安裝位置矛盾等問題,各單位不能擅自施工,須協調變更設計後方能施工,否則,已施工完管線等的拆除、報廢等費用由擅自施工方自行承擔。
11.施工配合費計取比例:一般按分包總造價2%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