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於永維,男,1944年8月生,滿族,遼寧省復縣(今瓦房店市)人,生於遼寧省復縣(今瓦房店市)。1966年6月入黨,1963年8月入伍,畢業於空軍政治學院。原農業部黨組成員(副部長級)、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台辦主任,中國農民體育協會副主席等職,現任海峽兩岸農業交流協會會長。個人履歷
1963年8月入伍,在空軍第十七航校學習;1965年8月—1974年12月,先後於空軍第六航校任一、四、五團機械師保衛幹事、副指導員、指導員;1978年9月,在空軍政治學院學習;1979年12月—1985年12月,先後任空軍第六航校五團副政委、黨委常委、紀委書記。1986年1月任職於中國種畜進出口公司,先後擔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主任、副總經理、總經理;1994年10月—1997年5月,調任國家農業部,先後擔任農業部機關服務局局長、黨委書記、行政司司長;1997年5月—2001年2月,任農業部新聞發言人,辦公廳主任;2001年3月—2006年3月,任農業部黨組成員(副部長級)、兼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中國農民體育協會副主席,農業部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海峽兩岸農業交流協會會長等。
2006年3月至今,擔任海峽兩岸農業交流協會會長。
社會活動
最大限度推動惠台惠農利好政策的落實中國台灣網4月29日北京訊息 海峽兩岸農業交流協會會長於永維日前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近年祖國大陸制定出台的一系列吸引台資投資大陸農業、惠及台灣農民和農業企業的利好政策措施,已逐步形成體系,充分表明了大陸積極推動海峽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的誠意和善意,為兩岸農業的交流與合作提供了新契機。海峽兩岸農業交流協會將最大限度地推動惠及台灣同胞的政策措施的落實,推動兩岸農業優勢互補、合作雙贏。
近年祖國大陸出台的惠台惠農政策措施已逐步形成體系
於永維說,近年祖國大陸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吸引台資投資大陸農業、惠及台灣農民和農業企業的政策措施。從設立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到建立台灣農民創業園;從幫助解決台灣農產品賣難問題,到深化兩岸農業合作和維護台灣農民正當權益,都已逐步形成體系。主要有:
出台措施積極促進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台灣農民創業園建設。在穩步擴大和發展試驗區、創業園高效合作平台的基礎上,對台灣農民創業園內的基礎設施建設及重點農業高新技術項目予以財政扶持;鼓勵和支持台灣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台資農業企業和農民參與園區的建設和發展;來園區從事農業合作項目的台灣農民,可直接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等。
擴大兩岸農業合作領域。明確利用農業技術推廣資金支持兩岸農業合作與技術推廣;支持台灣各類各級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台灣農民來大陸展示、推銷農產品;對台灣產獸藥產品在大陸審批、註冊予以優先安排,並可通過自設或代理機構銷售;允許台灣漁船自捕水產品通過福建、廣東汕頭進口等。
擴大農產品貿易。準予22種台灣產主要水果檢驗檢疫準入,並對其中15種水果給予零關稅;準予11種台灣產主要蔬菜檢驗檢疫準入,並實行零關稅;對台灣籍漁船打撈的部分遠洋、近海水產品和在台灣地區養殖的部分水產品,總計8個品種,實行零關稅等。
最佳化服務,便利兩岸農產品貿易和大陸台資農業企業產品銷售方面。對台灣水果、蔬菜在大陸銷售涉及的通關、檢驗檢疫實施便利措施;建立台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優惠台灣水果經銷商;台灣鮮活農產品在大陸運輸可以享受“綠色通道”通行費優惠政策;組織採購團,赴台採購;縮短台商自島內引進種子種苗及其栽培介質檢疫許可的審批周期;台資農業企業自島內進口種源品種,可以零關稅進口,並可享受免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保護台灣農產品智慧財產權,維護台灣農民正當權益。加強大陸市場監督管理,嚴格區分“台灣產地水果”和“台灣品種水果”;支持台灣農產品生產商和經銷商在大陸註冊普通商標、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等。
於永維認為,這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充分表明了大陸切實幫助台商及台灣農民來大陸發展創業,解決台灣農產品豐產滯銷的困難,積極推動海峽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的誠意和善意,努力實現我們向島內做出的“只要是對台灣農民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促進兩岸農業交流有利的事情,大陸都會盡最大努力積極做好”的鄭重承諾。
最大限度推動惠及台灣同胞的政策措施的落實,推動兩岸農業優勢互補、合作雙贏
於永維表示,兩岸農業交流是兩岸關係中重要組成部分,在兩岸經貿交流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隨著兩岸關係形勢的變化,我們將會一如既往地從兩岸農民的切身利益出發,從最緊迫的問題入手,循序漸進,立足長遠,採取切實措施,加強海峽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
他說,海峽兩岸農業交流協會作為一個民間組織自成立以來,本著“促進兩岸農業界交往,發展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的宗旨,通過舉辦會議、展覽等各種形式積極與台灣農業界的交往。我們將最大限度地推動惠及台灣同胞的政策措施的落實,推動兩岸農業優勢互補、合作雙贏。這些做法有:
以為台灣農民和農業企業服務為重點,加強與各試驗區和創業園的聯繫和配合,為兩岸農業交流合作牽線搭橋,真情實意地為台灣農民和農業企業在大陸創業、發展提供技術、信息等服務,努力為他們營造良好的發展平台和環境;
擴大宣傳,擬於11月舉辦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論壇暨合作成果圖片展活動,展示兩岸農業合作20年來的合作成果,總結海峽兩岸農業合作的經驗,進一步推進海峽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向前發展;
積極開展多層次的人員交流和信息交換,重點邀請台灣基層農民、農學院青年學生來訪,加強與島內農業界建立更廣泛、更緊密的聯繫,增進技術和信息交流,進一步推動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向縱深發展;
進一步擴大台灣農產品在大陸市場的影響,推動台灣農產品特別是台灣水果在大陸市場的銷售,讓台灣農民切實感受到大陸惠台農業政策的誠意和溫暖。
年初在閩、粵、鄂、蘇新批設的4個台灣農民創業園,體現了祖國大陸辦實辦好惠及台灣同胞政策措施的誠心和善意今年2月,農業部會同國台辦新批准在福建漳平永福、廣東珠海金灣、湖北武漢黃陂、江蘇無錫錫山設立四個台灣農民創業園。對此,於永維認為這不僅為來大陸尋找投資機會和創業的島內企業和農民提供了一個良好的發展空間和條件,而且是祖國大陸順應台灣農民的呼聲,忠實履行承諾,體現出辦實辦好惠及台灣同胞政策措施的誠心和善意。
他說,據我們考察了解,新設立的這四個創業園,區位優勢明顯,資源和產業特色突出,兩岸農業交流合作發展良好。珠海金灣、武漢黃陂、無錫錫山台灣農民創業園核心區都設在國家高新工業園區或當地現代農業開發試驗區內,漳平永福台灣農民創業園核心區雖不在開發區內,但已形成台灣農民投資創業的聚集地,基礎設施建設配套,政策措施優厚,組織機構完善,發展潛力廣闊。相信隨著這四個創業園的設立和啟動,將給台灣農業企業和有組織的農民提供更廣闊的創業發展空間,會形成到大陸來投資興業新的投資熱潮。
於永維認為,創業園的設立是兩岸農民利益的共同需要,在條件成熟、發展基礎較好、環境適宜、台灣農民聚集的地區設立新的台灣農民創業園,可以提高島內優勢產業轉移大陸的對接覆蓋面,擴大產業布局和集聚發展的效應,擴展兩岸農業的合作平台,實現兩岸農業的合作雙贏。
兩岸農業合作成效顯著,利好政策為兩岸農業合作提供新契機
對於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的現狀和前景,於永維表示了樂觀的態度。他認為,農業是海峽兩岸交流與合作的重點領域之一,在海峽兩岸關係中處於十分重要的位置。從上世紀80年代末開始,兩岸農業界不斷探索交流與合作的途徑,經過多年發展,兩岸農業合作成效顯著,並不斷向健康務實、相互促進、共同提高的方向邁進。
台商投資大陸農業的步伐不斷加快。據統計,目前台資農業企業已達5800餘家,投資達67億美元;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台灣農民創業園建設取得顯著成效,試驗區和創業園已成為台灣農業企業、農業組織和農民來大陸投資的“熱土”;技術交流與產業合作不斷加強;兩岸農產品貿易增長迅速,大陸及香港已成為台灣最大的農產品出口市場;兩岸農業界往來頻繁,初步形成了互補、互利、合作、雙贏的局面。特別是近年來,大陸相關部門為最大限度地照顧台灣農民的利益,出台了一系列惠及台灣農民的政策措施,照顧和維護了台灣農民的利益,讓他們看到了台灣農業新的希望,也使兩岸農業合作迎來了新的發展契機。
兩岸農業合作雖然取得了長足進展,但還存在一些問題。如:兩岸間尚未建立穩定的經濟合作機制;農業合作在兩岸經濟合作中的比重比較低;台灣農產品銷售大陸還不能直航等。
於永維認為,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的發展前景是樂觀的。可以預見,隨著大陸經濟的進一步增長,農業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越趨合理,兩岸農業合作區域和平台建設不斷擴大和更加協調,將會為兩岸農業合作提供更廣闊的發展空間。我們也歡迎廣大台灣同胞與我們一起共同研究探討解決影響和阻礙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正常發展的問題,兩岸同胞一道攜手發揮互補優勢,共同應對市場風險,努力實現合作共贏,共同創造海峽兩岸農業合作發展的廣闊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