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永嘉烈士

在荷澤省立六中畢業後,考入北京朝陽大學法律系。在大學期間,接受共產主義思想,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後因躲避張作霖部的搜捕,與組織失去聯繫。1929年秋,回家鄉先後任大水泊西廟高等國小和威海衛竹島國小校長。利用教學宣傳革命思想。1937年1月,恢復黨的組織關係。同年參加天福山起義。1938年,任中共文登縣委軍事部長兼統戰部長、保衛部長。1939年“三軍”西上,黨組織安排他在西南台村設立的“三軍辦事處”工作。他積極組織青年學習班,培養革命人才。1939年3月13日,遭國民黨鹽警王興仁部逮捕,後經黨組織營救獲釋,任中共海陽縣委書記。1940年6月,任文登縣抗日民主政府第一任縣長。8月,調任中共榮城縣委書記。不久,調膠東行署任司法處處長。1948年,隨軍南下,任豫西行署司法處長。廣西解放後,任廣西省司法廳長。後任中南局軍政委員會法務部辦公室主任、部長等職。因長期在艱苦環境中忘我工作,積勞成疾,於1954年4月病逝於漢口。1954年,人民政府追認為革命烈士。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