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大水

於大水

於大水,教授,1961年出生,山東省乳山市人,1979年考入曲阜師範大學,1983年畢業,獲學士學位,同時參加工作,1985至1986年于山東政法學院進修,1991至1992年於武漢大學法學院學習研究生課程,2002年晉升為教授職稱。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1979年考入曲阜師範大學,1983年畢業,獲學士學位,同時參加工作。

1985至1986年于山東政法學院進修,1991至1992年於武漢大學法學院學習研究生課程,2002年晉升為教授職稱。

現為魯東大學政法學院法學教授、政法學院副院長、研究生導師,中國法學會個人會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山東省法學會理事、山東省法律人才庫專家,兼任煙臺大學法學研究生導師、煙臺市人民政府法制諮詢委員會委員、煙臺市人民檢察院專家委員會委員、山東同濟律師事務所律師、魯東大學法律顧問等職。

主講課程

魯東大學政法學院本科生的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法理學、民用法律文書、模擬法庭等課程。

煙臺大學研究生的民事訴訟法專題課程、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的經濟法專題課程。

魯東大學馬克思主義中國化專業研究生的馬克思主義原理專題、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專題課程。

山東省高校教師崗前培訓“高等教育法”課程。

主要貢獻

主持學校教改研究項目“法學案例教學法的套用與法學課程內容的改革”。參與山東省研究生教學改革研究課題等研究項目。曾獲得教學質量優秀獎、教學成果獎等獎勵。

主持山東省教育廳科研項目“民用法律文書研究”、校級科研課題“物權法視野下的農民土地權研究”,參與多項省級和校級科研課題研究,先後發表法學學術論文60餘篇,其中核心期刊以上者30餘篇,論文《“家庭”概念的法學重構》和《商品房預售登記的幾個法律問題》分別被《新華文摘》摘編,《論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中的成員權——簡評物權法草案建議稿中的有關內容》被《人大複印資料》收錄;出版法學著作4部,其中2部專著為國家權威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出版。法學研究成果4次獲得煙臺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2次獲得山東省法學優秀成果獎,多此獲得其他法學成果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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