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社會兼職為:山東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委員、山東省人民政府法制諮詢委員、山東省人民政府調研室特邀研究員、山東省法學會副會長、山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所屬法學學科專家組成員、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論文評審委員會委員、山東省領導幹部學法講師團成員、濟南仲裁委員會副主任。
於向陽研究員從事研究工作二十五年來,共參加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重點項目一次;主持省社會科學重點項目五次;參與我省"一五"至"四五"普法相關部分撰寫;多次完成省委,省府交辦的重大研究課題;多次參與省人大立法調研和論證工作,受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委託為其起草《濟南市執法責制條例(草案)》。2002年,於向陽研究員被評為山東省優秀中青年法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