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乙宇同

於乙宇同

於乙宇同(朝鮮語:어을우동,?-1480年),也作於宇同(어우동)、於於同(어우동)、於乙於同(어을우동),朝鮮王朝成宗時期的女詩人,作家及畫家。本姓朴,本名不詳,承文院知事朴允昌(박윤창)與夫人鄭氏之女。 由於她曾與多名男子發生性關係,不符合當時社會的禮教規範,故有“毒婦”、“妖婦”、“淫婦”、“惡女”、“色女”等稱號,引起社會不少爭議。“於乙宇同”是她自己取的名字,意為“與男人苟合”,文獻中有時也會與姓氏連稱,稱為朴於宇同(박어우동)。

基本信息

生平簡介

出身與婚姻

朴氏出身士族,是兩班家庭的大家閨秀,後嫁給朝鮮王朝宗室、孝寧大君嫡五子永川君李定之庶長子、正四品泰江守李仝(이동)為正妻,封為正四品外命婦惠人(혜인)。但有人懷疑她的母親鄭氏亦有與他人私通,因為鄭氏曾經說過人人都有情慾,只是她的女兒誘惑男性特別突出 ,更有人指她並非朴允昌的親生女兒 。 她的婚姻並不幸福,丈夫寵愛妓生燕輕飛。有一次泰江守聘銀匠回家製造銀器,當時的惠人朴氏見到銀匠,觸動了情慾,就假扮女僕與他私通,泰江守發現姦情後就把她休棄並逐出家門 。

被休後的生活

她被休後返回娘家,獨自坐著悲嘆,女奴見到她在嘆息,就安慰主人不要傷心,並介紹出身頗為高貴且容貌姣好,曾為憲府都吏的吳從年與她匹配,朴氏答應了。 一天女奴邀請吳從年來到,朴氏就和他發生關係。自此她就經常遣女奴在外物色美男子,與他們發生性關係,甚至良民 、奴隸 也有。《朝鮮王朝實錄》和《燕山君日記》都有不少她與男子有染的記載,而她遇到一些特別喜愛的男子時,還會把他們的名字刺在身上,例如把李瀾、朴強昌的名字刺在手臂上 ,把甘義享的名字刺在背部 。

有時她會假扮成民女 、妾侍 、妓生 ,經過男子的家門前,或打扮得很漂亮地出遊、盪鞦韆,不少男子一看見她就對她有意 ,然後和她同床共寢。後來她成為當時有名的蕩婦 ,艷名遠播,有些男子就主動找她,想和她發生性關係,有些以假身份接近她,如良民李謹之知道她熱衷於性事,就假稱自己是方山守李瀾的伻人(使者)去見她 ,有些男子甚至脅迫她發生性行為,例如密城君的家奴知巨非看見她在剛天亮時在外,就說要把她乘夜外出之事宣揚,令她下獄來威脅她與他發生關係 。除了男子喜歡找她外,她也會主動引誘男子。

下場

後來於乙宇同被方山守李瀾逮捕入獄,李瀾說如果乙於同把所有和她有過性關係的人都供出來,她就可以免除重罪 ,於是她就列出了一些人名,但當中的魚有沼、盧公弼、金世勣、金偁、金暉、鄭叔墀都沒查出曾經和她發生過關係,方山守就說魚有沼曾在於乙於同隔壁借宿,然後暗中派人邀請她到祠堂發生關係,並送她玉環為信物;又說金暉在社稷洞遇到於乙於同就借了路邊的住家與她性交 。

朝中大臣對於乙宇同一案如何判決有不同的看法,鄭昌孫 、金國光、姜希孟 、李克培 、洪應、韓繼禧 、左承旨蔡壽、左副承旨成俔 等人認為,於乙於同按刑律罪不至死,建議朝鮮成宗依律把她遠配;但沈澮 、尹弼商 、玄碩圭 等人認為於乙於同身為士族之女、宗親之妻,卻無論親戚貴賤,都可以發生關係,可謂傷風敗俗,向成宗建議把她處死。最後在成宗十一年農曆十一月十八日按《大明律》下令把她處以絞刑 ,並把她的名字從《璇源錄》削除 。而證實和她有過性關係的人都因應身份地位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罰,由杖刑至極刑不等 ,只有李承彥因為擅長射箭和精通音律,並且不知道於乙於同為士族女子,因而得到赦免,可以考科舉 。

歷史評價

於乙於同身為士族女性,卻有多名性伴侶,是當時朝鮮的儒家社會和封建禮教所不能接受的,當時朝中官員無論是否贊成把她處死,都認為她的淫亂至極,形同娼妓,敗壞綱常,把她視為淫婦、妖女。但另一方面,於乙於同頗有才華,寫有不少漢詩,《慵齋叢話》(용재총화)、《松溪漫錄》(송계만록)、《大東詩選》(대동시선)均有她寫有漢詩的記載。其中《扶餘懷古》是較為人知的一首。

“白馬台空經幾歲?落花岩立過多時。青山若不曾緘默,千古興亡問可知?”

然而《松溪漫錄》、《秋江冷話》雖然肯定她的詩才,卻仍然對她有淫亂和風紀敗亂的負面評價。雖然她的所作所為不符合封建社會對女性的道德規範,但《慵齋叢話》中卻有記載她被處刑時有良家子女為她流下同情之淚 。而她的母親鄭氏則認為人人皆有情慾,於乙於同誘惑男性之舉亦不過是比較突出而已 。

相關作品

於乙於同特立獨行為朝鮮史上罕見的奇女子,因此不少虛構作品都以她的生平事跡為題材。

1985年異園樹所著的歷史小說《妖花於乙宇同》(요화어을우동);

1985年李長鎬(이장호)執導的電影《於於同》,由李甫姬(이보희)飾演於乙宇同;

1987年金基鉉執導的電影《妖花於乙宇同》,改編自異園樹原著小說;

2003年MBC電視台製作的電視劇《於乙於同》;

2007年SBS電視台製作電視劇《王與我》,由金莎朗飾演於乙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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