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證解釋
1. 方言的語音,指同一語言在不同地區因演變而形成的語音差別,在標準音確立後,以不同於標準音的為方音。
明 郎瑛 《七修類稿·辯證八·杭音》:“﹝ 杭 音﹞至今與 汴 音頗相似,如呼玉為玉(音御),呼一撒為一(音倚)撒……審方音者不可不知。” 清 俞樾《春在堂隨筆》卷九:“‘紅’字與八庚韻字,迥不相似,豈其人讀‘紅’字似‘衡’字歟?……然則方音誤韻,古固有之,不足為斯人病矣。”如廣州人讀“凱”如“海”, 福州 人讀“知”如“低”,均為不同的方音。
2. 指方言。
明 范汭《南唐宮詞》:“女冠鳥爪解方音,識得 蓬 瀛 路淺深。” 清 顧炎武 《日知錄·方音》:“《荀子》每言案,《楚辭》每言羌,皆方音。” 清 顧炎武《日知錄·方音》:“《金史·國語解序》曰:‘今文《尚書》,辭多奇澀,蓋亦當世之方音也。’”今本《金史·國語解序》作“方言”。 劉師培《文說》:“古人作文,多用方音,《公羊》侈用 齊 言,《離騷》亦徵 楚 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