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寬榮

方寬榮,原廈門海關駐東渡辦事處和平碼頭船管科船管組組長,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賴昌星等人賄賂人民幣129.8萬元,為賴昌星等人走私成品油提供方便,致使大量成品油從和平碼頭走私入境,並參與銷毀、藏匿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有關犯罪證據。

基本信息

其行為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廈門遠華案相關知識

廈門“遠華”走私案是1949年以來中國最大的經濟犯罪案件。作為此案的主要嫌犯,賴昌星於1999年案發後舉家逃往加拿大。2011年7月22日下午,賴昌星在加拿大警察的押送下搭乘民航班機離開溫哥華國際機場飛往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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