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二)冷谷與特色裝備產業推進辦公室
負責組織擬定全市冷谷與特色裝備產業生產經營、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指導、調控產業生產經營方向和投資方向,研究擬定產業管理方法和規定;蒐集、分析、整理、發布產業信息;綜合協調解決產業生產、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產業發展的招商引資工作。
(三)生物與煤化工產業推進辦公室
組織擬定全市生物與煤化工產業生產經營、技術改造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指導、調控產業生產經營方向和投資方向,研究擬定產業管理方法和規定,制訂產業標準和規範;負責產業生產、建設中重大問題的綜合協調;蒐集、分析、整理、發布產業信息;重點引進基因工程,蛋白質工程和其它先進生物技術,推進疫苗和血液製品新藥研製;培育生物醫藥產業的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現有生物醫藥產業資源整合;負責醫藥工業管理和組織落實國家醫藥工業標準等項工作;提升煤轉化率,形成優勢煤化工產業基地;負責《關於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及銷毀此種武器的契約》的歸口管理工作;負責產業發展的招商引資工作。
(四)電池與汽車零部件產業推進辦公室
組織擬定全市電池、汽車及零部件產業生產經營、技術改造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指導、調控產業生產經營方向和投資方向, 研究擬定產業管理方法和規定,制訂產業標準和規範;負責產業生產、建設中重大問題的綜合協調;蒐集、分析、整理、發布產業信息; 最佳化電源產業結構,提升產業層次和水平,延伸拓寬電源產業鏈條;負責產業發展的招商引資工作。
(五)傳統產業推進辦公室(煤炭工業管理辦公室)
組織擬定全市食品、造紙、水泥、紡織、煤炭、電力能源等傳統產業生產經營、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加快傳統優勢行業的升級改造步伐。指導、調控行業生產經營方向和投資方向,研究擬定行業管理辦法和規定,制訂產業標準和規範;負責產業生產、建設中重大問題的綜合協調;蒐集、分析、整理、發布產業信息。負責市食品工業的歸口管理工作。負責提出煤礦改擴建項目的行業審查意見,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煤礦技術改造項目,承擔煤炭工業行業管理工作;依法規範和整頓煤礦生產建設和經營秩序;統籌煤炭調運計畫;負責煤炭生產許可、經營許可管理工作;負責行業發展的招商引資工作。
(六)中小企業服務科
負責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推動完善企業創業輔導信用擔保等社會化服務體系,協調企業對外合作及招商引資工作;負責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七)安全生產科
指導工業、信息化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互聯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的融合; 推動全市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和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信息產業行業管理工作。
(九)政策法規科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策法規業務工作; 研究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
(十)規劃與投資辦公室
組織擬訂全市工業、信息化發展戰略;負責提出全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引導企業、金融機構、社會資金的投向;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工業及信息化技術改造投資、技術引進消化吸收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結構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工業及信息化領域投資重點項目的申報工作;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和省、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的相關工作;負責落實項目有關政策;指導項目實施,組織項目驗收。
(十一)科技科
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科技發展戰略、規劃;組織實施有關國家和省、市科技重大專項、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結合;承擔行業科技成果和情報管理工作;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技術基礎工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新鄉市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的具體管理工作;負責企業技術創新、國內外技術交流合作、國有企業設備管理等技術基礎工作。
(十二)運行監測協調辦公室
監測分析全市工業日常運行,分析工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指導企業扭虧增盈工作,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負責交通聯運工作,承擔工業應急管理等相關工作。
(十三)節能與綜合利用科
擬訂全市能源節約和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承擔新鄉市節能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企業改革科
負責所屬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企業發展及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對所屬各種經濟成份的工業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規則,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負責全市重點企業和大型企業集團的培育和發展,研究制定和協調發展大型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指導和協調所屬企業實施改制改組、兼併破產工作;參與勞動爭議仲裁工作。
(十五)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
貫徹國防科技和軍轉民工作的政策法規及規章;協助軍工企業完成軍品科研、生產任務,協調軍品任務的配套工作;負責軍工企事業單位軍轉民工作的協調,參與組織民品項目的立項、評審、鑑定驗收工作;負責全市民爆器材生產、經銷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行業管理;負責軍工企業、事業單位與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聯繫。
(十六)信訪辦公室
受理所屬企業來信、來訪;為來信來訪人員提供法律、法規和政策諮詢服務,維護來信來訪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上級領導機關、市信訪局轉辦交辦的有關信訪案件;綜合研究分析系統信訪工作情況,向市委、市政府領導提供信訪信息和解決問題的建議。
(十七)行政事項服務科(企業發展環境科)
負責統一受理(辦理)送達行政許可事項,催辦督辦有關行政事項辦理進度,聯絡並協調相關科室及部門許可事項報批過程中的有關問題。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最佳化企業經營環境的有關政策,參與經濟發展環境專項整治工作,做好企業減負工作,調查研究最佳化企業經濟環境工作中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完善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的政策和措施,促進企業的經濟發展。
(十八)組織人事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企業老幹部工作和企業勞資、保險福利及退伍軍人安置工作;負責所屬企業管理人員的素質培訓;指導企業自主培訓工作;負責所屬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核、考察與日常管理;負責所屬企業基層黨的建設工作。
(十九)黨委辦公室(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主要職責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工業等有關工作。負責全市電力行業規劃、管理和監督。
(四)負責提出全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准國家和省、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負責對所屬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規則;負責全市重點企業和企業集團的培育和發展,研究提出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指導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六)負責全市中小企業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協調所屬企業對外合作及招商引資工作;負責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七)承擔全市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八)組織實施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承擔全市食品、造紙、水泥、紡織、煤炭、電力能源等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工作;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市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九)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十一)研究提出全市煤炭工業發展政策和建議;擬訂全市煤炭工業的發展規劃、行業政策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 統籌全市煤炭、煤層氣開發及綜合利用,依法規範和整頓煤炭生產和經營秩序; 負責提出煤礦改擴建項目的行業審查意見,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煤礦技術改造項目。
(十二)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三)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和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按照企業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指導所屬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管理、勞動人事管理、黨團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所屬企業穩定和最佳化企業生產經營環境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局長 :杜家武
局黨委書記:張樹敏
主持全面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新河
分管組織人事辦公室、中小企業服務科、離退休幹部工作科和鄉鎮科技教育管理中心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德予
分管電池與汽車零部件產業推進辦公室和電池研究院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如意
分管安全生產科、傳統產業推進辦公室(煤炭工業管理辦公室)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廣軍
分管辦公室、生物與煤化工產業推進辦公室、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和市散裝水泥辦公室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朱艷禎
分管運行監測協調辦公室、科技科、政策法規科、機關黨委和市聯合運輸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局黨委委員、紀工委書記 趙永峰
分管紀工委(監察室)、行政事項服務科(企業發展環境科)、信訪辦公室、企業改革科和軍轉幹部穩定工作。
副局長 楊俊濤
分管冷谷與特色裝備產業推進辦公室、規劃與投資辦公室、節能與綜合利用科和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