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區農村發展局

(九)農業機械化科 (一)成都市新都區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為區農發局直屬正科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執法機構。 (三)成都市新都區農機監理站為區農發局所屬正科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基本信息

負 責 人:楊盛勇
職 務:黨組書記、局長
辦公地址:成都市新都區新都鎮金光路76號

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的各項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區農業、畜牧、農機工作的經濟發展點略、技術政策和產業化經營政策;制定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推進農業、農村現化化建設的規劃、措施,制定並組織實施農業、畜牧、農機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2、負責對全區“三農”(農業、農村、農民)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制定農村經濟體制、經營機制、流通體制的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並指導全區鄉鎮農技、畜牧、農機片站的業務工作。
3、編制主管產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農業資金、畜牧專項資金、農機化發展資金的投向、管理、使用及監督的有關政策;負責信息體系建設。
4、負責全區農業產業化工作,承擔農業資源區劃和規模農業、效益農業、生態農業建設及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編制土地整理、保護和建設基本農田、宜農征占用土地開發與還耕、農業綜合開發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保護農業自然資源。
5、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農業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指導農業職工技能開發工作;組織農業、農機、畜牧科研課題的技術攻關和農業科技成果的推廣;指導和管理農業技術教育。
6、研究制訂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信息體系、執法體系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負責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組織實施“農村扶貧工程”;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土地承包和土地使用權流轉機制建立完善工作。組織協調農村移民安置和移民開發。
7、擬定農業產業化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農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管理和農業新品種保護工作;負責區內生產種子、種苗、農藥、肥料等產品的行政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植物檢疫工作。
8、負責農機政策、法規的綜合傳遞;組織開展農業生產、抗災救災的機械化服務;負責組織農機油料的儲備和供應工作;負責對農機生產修造供應作業實施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農機產品、農機商品、農機維修、農機作業質量監督。
9、負責指導全區農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區農機科研、科技推廣、教育培訓工作。
10、負責全區畜牧生產、動物防疫、獸藥、飼料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疫、動物防疫條件審核、種畜禽管理和獸藥、飼料的監督管理及相關的行政執法。
11、宣傳並組織實施涉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規範農作物種子、農藥、肥料、植物調節劑等農資產品的生產管理;保護農業生產安全,促進“依法治農”。
12、負責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農發局設1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紀檢監察科牌子)
負責綜合協調、目標管理、檢查督辦、辦文辦會、保密機要、檔案管理;牽頭辦理提案議案和受理來信來訪;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務、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黨組中心理論學習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紀律檢查與監察工作;參與內審監督;指導系統工會、共青團、婦聯、關工委等群團組織的工作;負責統戰、“雙擁”工作;負責機關後勤、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協調安全穩定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農業農村政策落實情況的督查調研;負責重要檔案、重大文稿及綜合性報告的起草;負責重要文稿、綜合性文稿的審核;負責對外宣傳、農業信息;負責農業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的宣傳、貫徹和監督實施;負責機關規範化服務和行政效能建設;承辦農業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依法實施農作物種子、農藥、肥料等的許可及監督管理;負責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農業面源污染控制。
(三)行政審批科
負責農業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批工作: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農作物種子經營備案,農藥經營人員上崗證,成都市農業勞動者身份證明;草種經營許可證,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動物、動物產品運載工具消毒證核發,動物檢疫條件合格證核發,動物經營許可,動物免疫、檢疫標識(證)核發,動物診療許可,四川省養殖場、養殖小區備案申請,飼料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合格證明轉報,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轉報,畜禽人工授精合格證核發,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轉報;農業機械牌照核發,農業機械變更異動許可,農業機械駕駛、操作員證照核發,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書核發。
(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指導科
擬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行業協會建設;監督、指導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屬企業的管理及改制工作。
(五)項目建設辦公室
擬訂農業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重大農業項目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業項目的收集、篩選、申報、統計和重大項目儲備工作;協調推進農業重大項目;負責新農村示範片建設工作;負責提出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及農村能源建設的政策建議及相關協調工作。
(六)農業產業化與園區管理科(掛成都市新都區農業產業化經營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加工產業發展規劃及年度發展計畫;研究農業產業化和農產品加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農業園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提出推進現代農業園區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業園區建設與管理;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農業示範園區管理評價體系;指導和推進設施農業建設;負責現代農業綜合示範點和示範帶建設;負責農產品加工的市場分析、行業管理,搭建銀、政、企合作融資平台,負責農產品展示展銷及品牌宣傳推廣工作;負責對龍頭企業的培育和申報工作;負責龍頭企業帶基地工作,負責區泡菜協會日常管理工作;承擔區農業產業化經營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種植業科(掛成都市新都區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種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提出推進種植業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種植業重大技術措施;負責指導種植業結構調整和標準化規模基地建設;參與種植業重大項目的論證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作物病蟲害防控工作;負責種植業生產的災情監測,指導災後生產恢復工作;負責種植業統計及農業保險工作;承擔區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畜牧獸醫科
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畜牧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提出推進現代畜牧業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畜牧業重大技術措施;負責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和標準化規模基地建設;負責畜牧業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篩選工作;參與畜牧業重大項目的論證並組織實施;指導動物衛生監督所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組織實施動物重大疫情防控工作;負責畜牧業統計,配合做好農業保險工作。
(九)農業機械化科
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化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提出推進農業機械化的政策建議;負責擬訂並監督實施農機作業技術規範、質量標準和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安全技術規範、規程;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農機購置和農機作業燃油補貼方案;負責農村機電提灌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協調鄉村機耕道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農機跨區作業;負責農業機械化統計工作。
(十)移民與扶貧開發科(掛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政府紫坪鋪水庫移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移民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提出推進農村扶貧開發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新村扶貧工程”和“幫扶促變工程”;負責籌集、安排扶貧開發資金,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口支援扶貧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對口幫扶計畫。
(十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
監督管理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生產質量安全;負責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申報認證和管理工作、品牌創建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標準;參與農產品標準化規模基地建設;指導農產品生產監管監測體系和質量安全服務機構建設;負責農產品生產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參與農資市場秩序的整頓、規範和農資打假工作。
(十二)科技教育科
擬訂農業科技教育、農業服務體系建設、農村實用人才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引進農業先進技術,組織農業科研成果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組織實施農業科研成果轉化,管理農業科技成果;負責農業新品種推廣、套用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組織實施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參與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
(十三)財務科
負責編制農業基本建設、專項資金投資計畫;負責機關財務和農業事業經費、基本建設資金、專項資金及農用救災物資管理;負責直屬事業單位審計工作;負責直屬事業單位資產監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
(十四)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職稱評聘、職業技能鑑定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一)區農發局機關配備行政編制3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黨委書記按區委規定配備;正科級領導職數14名,副科級領導職數8名。
(二)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統一按新都委發〔2010〕10號文的相關規定聘用和管理。

其他事項

(一)成都市新都區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為區農發局直屬正科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執法機構。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區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配備行政執法類事業編制12名,其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1名。
(二)成都市新都區動物衛生監督所(成都市新都區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大隊)為區農發局直屬正科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執法機構。主要職責:負責全區動物防疫、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的監督,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疫和監督,動物及動物產品安全涉及的生產、經營、運輸等環節的監督,染疫動物及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及動物疫情撲滅工作的監督;負責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動物診療等方面的監督;查處違法行為;負責畜禽加工企業動物及動物產品監督檢疫,依法受獸醫主管部門委託負責獸藥生產、流通、使用環節和獸醫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等監督執法工作。配備行政執法類事業編制27名,其中所長(大隊長)1名、副所長(副大隊長)2名。
(三)成都市新都區農機監理站為區農發局所屬正科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配備事業編制12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1名。
(四)原區畜牧局、區農業機械局所屬事業單位劃歸區農發局管理。
(五)區農發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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