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農村保險
社會主義新農村是在全新理念指導下的一次農村綜合變革的新起點,是“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之一。目前,農村建設正在穩步進行,其保障也在日益健全。農村保險是為農村居民提供的全面社會保障,是國家的既定政策。
農村保險是一項基本的社會經濟制度,也是最基礎和最重要的民生問題之一。近幾年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發展迅速,基本形成了以社會養老保險、合作醫療、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醫療救助等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各項制度從無到有、從不完善到逐步成熟,初步保障了農村民眾的基本生活需要。
農村社會保障面臨的形勢與挑戰
城鎮化加速推進,增加了農村社會保障建設的艱巨性和複雜性。當前,我國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發展期,每年將有大量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到城鎮與非農產業。2010年,全國有1.53億外出農民工在城鄉之間流動就業,針對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安排尚不完善,特別是需要長期積累的養老保險,2010年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僅為3284萬人。同時,由於農村青壯年勞動力轉到城鎮就業,在農村留守的主要是婦女、兒童和老人,“空巢化”問題突出。
農村社會保障存在的問題
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發展仍然相對滯後,農民人數眾多、收入相對較低的情況沒有發生根本轉變,即使在浙江這樣的經濟發達地區和重慶這樣的城鄉統籌試點地區,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也存在不少問題。
完善農村社會保障的途徑
目前,我國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的重要時期,處於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統籌城鄉發展的重要階段,加快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意義尤其重大。我國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已經超過4000美元,但社會保障水平仍遠遠低於各國相似發展階段時的社會保障水平。今後一段時期,要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繼續健全和規範各項保障制度,不斷擴大覆蓋面,逐步加大政府投入,增強政策體系的銜接配套,穩步提高保障水平。
其主要完善途徑有:1、堅持政府主導,強化政府推進基本社會保障均等化責任;2、堅持統籌城鄉,在制度建設中體現城鄉一體化趨勢;3、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實現地區間社會保障體系的協調發展;4、加強政策銜接,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5、加大投入力度,建立與社會保障水平相適應的基層公共服務體系。
相信,在各方面的努力下,農村保險業務定會實現跨越式發展。
農村醫療保險新政策解析
一直來,我國都在不斷完善與擴充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事實上,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問題,其中的農村醫療保險也是不例外的。下面就來具體分析一下其中存在的問題以及相關對策。
繳費方式不夠靈活
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個人繳費實行集中繳費的方式,部分外出打工的農民因錯過繳費期而無法享受翌年的合作醫療待遇。同時,還有一些外地的農民不能及時在遷入地交醫保,這樣在就醫時引起一些麻煩。
報銷手續繁瑣
從票據上報、審批到取款需要很長時間,農民往往需要在指定醫院看病後,返回到用戶所在鄉鎮地審批,審批通過後再返回指定醫院報銷,加大了農民的交通費用開支,尤其是對偏遠地區的農民更是存在諸多不便。
完善農村醫療保險的對策
醫療保險是社會進步、生產發展的必然結果,反過來,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進一步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生產的發展。一方面,醫療保險解除了勞動者的後顧之憂,使其安心工作,從而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發展;另一方面,也保證了勞動者的身心健康。為了調動農民參保的積極性,解決農民看病難、報銷難的現狀,應進一步完善農村醫療保險的基本措施。
加大對鄉鎮衛生醫療機構的資金投入
一是政府應提高對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的重視程度,進一步建立健全對農村公共衛生經費的投入機制,保證農村公共衛生費用不斷增加。政府每年增加的衛生投入要重點支持鄉鎮及村級衛生機構,配備必要的醫療設備,鞏固和完善農村三級預防保健醫療網路建設。二是政府應積極鼓勵各鄉鎮醫院運用市場調節手段,注意吸引民間資本,採取合資入股、設備租賃等多種方式,改變醫療機構單一公有制的產權機構,進一步提高醫療機構的服務效率和經濟收益。
提高鄉村醫療水平
一是加強對村衛生室的扶植和管理。強化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院的行政聯繫,在村衛生所人員的資格確認、管理及專業能力培訓等方面給予鄉鎮衛生院一定權力,這樣既增加了村衛生室對鄉鎮衛生院的向心力,又提高了村衛生室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二是在業務及藥品採購方面應推動村醫療衛生所與鄉鎮衛生院之間的互利合作,以提高農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三是應加強農村衛生人才隊伍建設。一方面對現有衛生技術人員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和交流學習。另一方面有關部門應制定相關政策,積極改善農村醫療衛生條件,吸引大學畢業生或退休專家坐診或尋找對口扶持單位進行交流,從整體上提高農村醫療水平。四是為鄉鎮衛生室配備必要的醫療設備,並邀請專業人員教授村醫正確使用和維修設備的方法,改變農村衛生所治病缺乏醫療設備的局面。
大力普及各項衛生保健知識
一是在醫保進行初期,開展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宣傳活動,通過印製“醫保政策管理解答”等宣傳資料,並組織人員將宣傳資料發放到各鄉鎮每家每戶,同時通過在各鄉鎮、集市、交通要道等重要位置懸掛宣傳條幅,力爭居民醫保政策知曉率達到100%。二是在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宣傳活動期間和活動後期,工作人員向居民講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新政策和報銷流程,並耐心、細緻地就社區居民提出的相關問題做出解答,讓居民近距離了解城鄉居民醫保新政策,,提高大家參保意識。三是定期組織市醫療機構的醫務工作者到鄉鎮衛生院及預防保健站進行宣傳和知識講座,現場解答農民關心的醫療熱點和難點問題,加深廣大農民對衛生常識和保健知識的了解。
相信在國家相關部門的領導下,農村醫療保險將會日益完善,實現農村醫療保障全覆蓋。
農村大病醫療介紹
大病醫療是為保障居民重大疾病醫療需求而建立的專項醫療保險基金,採取的是互助互濟,風險共擔的互助醫療保險方式。目前,農村各項政策均在不斷完善與補充中,農村大病醫療亦在實施,旨在保障農村居民大病的基本醫療需求。
農村大病醫療保險是針對農村五保家庭以及無業、家庭成員確有患大病的特殊情況等進行大病救助的一種措施。具體實施辦法會根據各地不同的經濟水平做適當的安排。
農村社會保障始終處於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邊緣,有相當部分社會保障的內容將整個農村人口排擠在保障體系以外。我國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多數農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對於城鎮社會保險改革進度而言,農村社會保險僅局限於部分富裕地區試點階段,家庭保障仍是農村社會保障的主體。
以醫療保險為例,我國當前進行的醫療保險改革不同於已開發國家,最大的原因就在於它不是全民醫保,而只是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改革,目前是解決公費醫療負擔過重問題,保障基本醫療服務。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雖然曾在農村被廣泛實踐過,但幾經周折,最終由於各種原因而解體。
建立農村大病醫療統籌保障制度,對於解決農民因病致貧返貧問題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第一,從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實看,建立農村大病醫療統籌保障制度非常必要,也十分迫切。。目前,除極少數農民參加了各種商業醫療保險外,絕大多數農民是自費醫療。隨著人口老齡化趨勢的加快,高血壓、冠心病、糖尿病、腫瘤等大病、重病的發病率呈增長趨勢,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日益突出。所以,建立農村大病醫療統籌保障制度顯得非常必要。從先進地區成功的實踐看,建立農村大病醫療統籌保障制度符合民心,切實可行。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要切實研究把握好幾個關鍵環節。第一,要研究制定好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檔案。第二,做好農村大病醫療統籌保障工作,要充分調動廣大農民和社會各界參與的積極性。第三,做好農村大病醫療統籌保障工作,要讓農民切切實實得到實惠。
農村大病醫療是切實解決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的關鍵措施,是具有深遠意義的。
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知識
晚年保障一直是人們最關注的事情,自己的晚年生活如何安排,怎樣才能做好安享晚年,毫無後顧之憂都是值得考慮的。和城鎮企業職工一樣,農村居民也享有國家提供同樣的養老保障。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之所以被稱為新農保,是相對於以前各地開展的農村養老保險而言,過去的老農保主要是農民自己繳費,實際上是自我儲蓄的模式,而新農保最大的特點是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模式,有三個籌資渠道。特別是中央財政對地方進行補助,這個補助又是直接補貼到農民的頭上。它是繼取消農業稅、農業直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一系列惠農政策之後的又一項重大的惠農政策。此外,不同於老農保主要建立農民個人賬戶的模式,新農保借鑑了目前城鎮職工統賬結合的模式。胡曉義介紹,新農保在支付結構上分兩部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由國家財政全部保證支付,這意味著中國農民60歲以後都將享受到國家普惠式的養老金。
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併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準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繳費標準
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的實施,是貼近農村居民生活的體現,亦是我國養老保險的一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