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使股份製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作為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重要組成部分的股份制,其規範運作問題是一個需要我們認真進行分析研究的重要理論和實踐問題。
目前需要我們系統地研究、分析、闡述股份制規範運用,特別是我們需要把股份製作為我國各類企業建立現代企業業制度,實現企業制度創新的主要形式,把企業股份制改制與企業改組、改造和加強管理結合起來,研究其規範運作的理論、實務與方法。在寫過程中,我們力求貫徹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原則,注意內容的連貫和結構的系統性,主要考察、研究、分析闡述股份制規範運作理論、實務與方法。重點是國有企業、集體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和企業集團股份制改革的意義、途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企業集團、股份合作制企業組建與改制、改組、改造和加強管理運作的理論、實務與方法問題。
前言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使股份製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作為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重要組成部分的股份制,其規範運作問題是一個需要我們認真進行分析研究的重要理論和實踐問題。
目前需要我們系統地研究、分析、闡述股份制規範運作,特別是我們需要把股份製作為我國各類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企業制度創新的主要形式,把企業股份制改制與企業改組、改造和加強管理結合起來,研究其規範運作的理論、實務與方法。在寫作過程中,我們力求貫徹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原則,注意內容的連貫性和結構的系統性,主要考察、研究、分析闡述股份制規範運作理論、實務與方法。重點是國有企業、集體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和企業集團股份制改革的意義、途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企業集團、股份合作制企業組建與改制、改組、改造和加強管理運作的理論、實務與方法問題。
本書由紀盡善擔任主編,設計並寫出詳細提綱。作者分工為:第一、二、三、十二、十三、十四、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章紀盡善,第四章楊錦英,第五、九章徐芳,第六章方行明,第七章張友樹,第八章葛雲倫、邱林,第十章周曉明,第十一章謝商華,第十五章葛雲倫,第十六章羅濟沙,第十七章吳潮。
鑒於各類企業股份制改制、改組、改造和加強管理問題的複雜性,加之我們的經驗和理論水平有限,本書難免存在種種缺點,懇請讀者不吝批評指正。
紀盡善
2004年2月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第二章 股份制企業
第三章 股份制的四種類型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組建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產評估
第六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產權界定和股份設定
第七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管理機構設定
第八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金籌集
第九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金運用
第十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利益分配
第十一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變動與終止
第十二章有限責任公司的組建與組織管理
第十三章股份制企業集團的組建
第十四章股份合作制企業
第十五章股份制企業會計
第十六章股份制企業的審計
第十七章股份制企業的勞動管理
第十八章股份制企業的經營責任制和經濟責任制
第十九章股份制企業的重組
第二十章股份制企業的技術改造
第二十一章加強股份制企業的管理
附錄:國務院國有資產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
文摘
書摘
股份制是集體企業
改革的客觀要求
改革我國傳統的集體企業制度,增強集體企業活力,搞活集體企業,主要應解決好國家和企業。企業和職工兩個方面的關係問題。
解決這兩個方面的關係問題,也是一個內容十分複雜,規模十分龐大的系統工程。需要經歷一個逐步深化發展過程。
我國集體企業改革,首先是在正確處理國家與企業之間關係問題方面。基本明確了:對國家來說,集體所有制企業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濟組織。企業的純收入除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稅金外其餘是各企業的集體財產。集體企業稅後的純收入,按國家規定的政策提取公共積累(公積金)、公益金後作為其成員的勞動報酬。每一個集體企業都是一個完全獨立的經營單位,擁有充分的自主權。經過多年改革,一般集體企業和國家的關係都已經得到了比較正確的處理。集體企業基本上已經具備了獨立的商品生產者的法人地位和權益。這些為調動企業的積極性,增強集體企業活力創造了有利條件。
但是,在處理集體企業內部企業與職工之間的關係方面,還存在著許多問題難於解決。我國大量集體企業在不斷深化發展的改革過程中都試圖努力去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在現行集體所有制條件下,其根本的問題是應解決好如何才能持久地調協集體企業及其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問題。在現行管理體制下,由於企業內部的所有權關係和職工的責任、利益沒有緊密地聯繫起來,也就是通常人們所說的,權、責、利關係沒有緊密地聯繫起來。因此,難以持久地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所以集體企業後來又實行各種經濟責任制和承包經營責任制。雖然這類改革也取得了不少成績,但還是未能從根本上解決權、責、利緊密聯繫的問題。因而,也未能根本地解決持久地調動企業和職工的積極性問題。
我國股份經濟形成發展的實踐表明,股份合作制企業本身是一種權、責、利相結合的經濟管理制度。因為這些企業的入股者,既是資金所有者,又是資金使用者,既是企業的經營管理者又是企業的勞動者,同時又是企業收益的分享者。他們具有合理使用資金的權力,又有努力提高經濟效益的責任。他們只有管理行使權力,努力盡到責任,才能獲得儘可能大的經濟利益。所以,它可以起到持久地調動勞動者積極性的作用。
這種情況使人們考慮到集體企業和股份合作制企業,在其外部存在形式上都有相似之處,其區別在於企業內部的所有制結構方面。如果集體企業內部的所有制結構也像股份合作制企業那樣,可以實行權、責、利相結合的經營管理制,這樣也就可以解決舊體制難以持久調動廣大集體企業職工積極性的難題。對集體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問題便逐步被人們提上了議事日程。在我國集體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的同時,一些規模較大的集體企業進行了公司制即股份制改革,建立了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