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號:新政辦發[2006]72號
發布日期:2006-5-8
執行日期:2006-5-8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縣(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自治區中國小勤工儉學勞務活動管理,強化勞務活動的教育功能,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服務,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要充分認識中國小勤工儉學勞務活動的重要意義。勤工儉學勞務活動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實現十六大提出的“教育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總要求的教育教學活動,是加強中小學生素質教育和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徑之一,是中國小一項重要的教育教學和社會實踐活動,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進一步提高對中國小勤工儉學勞務活動重要意義的認識,切實加強對勤工儉學勞務活動的組織領導與支持。通過宣傳,提高社會各方面對這項教育教學活動的認識,得到全社會的支持和理解。
二、要進一步加強對勤工儉學勞務活動的領導與管理。本著“政府領導、教育部門管理、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學校組織實施”的領導體制與工作機制,各級政府(行署)要成立由分管領導負責、教育部門牽頭、交通、公安、糾風、審計、財政、醫療衛生等相關部門參加的勤工儉學勞務活動領導小組,對中國小勤工儉學勞務活動實施強有力的領導。
要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嚴格實行學生勞動安全責任制。要從學生的班級安排、帶班教師的選擇、飲食衛生安全、路途交通安全、駐地環境安全、勞動安全以及醫療衛生、藥品配備等方面,制定詳細周密的勞動安排計畫,明確勞動安全第一責任人,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學生的勞動情況要實行日報制,有事故報事故,無事故報平安。對出現的問題不允許遲報、漏報,更不允許瞞報。要明確預警機制,制定意外事故緊急處理預案,保證在萬一發生緊急事故的情況下,能及時有效處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對學生的傷害與損失。
中國小勤工儉學勞務活動內容、地點、季節等由各學校按年度向教育行政部門申請,申請內容包括:勞動地點、時間,學生參加範圍、參加人數、食宿安排、醫療藥品、帶班教師及安全措施、安全責任人等等。教育部門審核確認後,經當地政府同意,學校才能組織實施。審批組織學生勞務活動必須統一做好學生意外傷害保險和校方責任保險工作,進一步完善保險聯繫人制度,提高學校、學生、家長抵禦意外傷害風險、分散風險的意識和能力。沒有做好保險工作的學校不能實施勤工儉學勞務活動。
三、嚴格規范勤工儉學勞務活動的內容與組織形式。勤工儉學勞務活動要以育人為本,以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為目標,以改善辦學條件、最佳化育人環境,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目的,通過組織學生參加勤工儉學勞務活動,對學生進行親歷親為的社會實踐,培養學生熱愛勞動、熱愛勞動人民、珍惜勞動成果的思想感情,培養自己動手、身體力行的行為習慣,培養艱苦奮鬥、吃苦耐勞的道德品質,讓學生通過勤工儉學勞務活動認識國情區情、了解社會、了解農村,增長社會知識與動手能力。
根據我區的實際,中小學生力所能及的勞務活動主要有三大類:一是教育部門及學校勞動實踐基地的生產活動;二是採摘勞動,含拾甜菜、撿紅花、摘啤酒花、摘西紅柿、摘玉米、摘水果、摘棉花等;三是撿拾勞動,含拾酒瓶、易拉罐、廢舊報紙等。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有毒、有害、有危險、迷信、易燃易爆、勞動強度過重和力所不能及,影響學生正常發育和身心健康的勞動項目。
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國小三年級以下(不含三年級)不安排勤工儉學勞務活動。國小三年級以上勞動時間為每學年7天,中學(含國中、高中)的勞動時間為每學年14天。嚴禁中小學生逾時勞動。
各級政府、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因地因校制宜地確定勞動內容,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就近、優先安排好中小學生的勤工儉學勞務活動。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要負責聯繫、協調有關事宜,組織簽訂包括安全、食宿、衛生、交通、勞務報酬等相關內容的契約。根據勞動場所的需求和學校的實際情況,可以學校為單位組織勞務活動,也可以班級或年級為單位組織勞務活動,還可以分期分批組織勞務活動。由於勤工儉學勞務活動是一項教育、教學活動,是集體活動,因此,不允許分散勞動、不允許學生利用學生家庭的生產項目自行勞動。確實需要跨區組織中學生勤工儉學勞務活動的,必須報經縣以上勤工儉學勞務活動領導小組同意,在相關部門的協助下,經周密安排,確保全全,方可組織實施。
四、依法科學組織勤工儉學勞務活動。中國小勤工儉學勞務活動是一項以育人為本的重要教育教學活動,同時也是中國小的一項創效益的經濟活動。嚴禁層層下達創收指標和任務。為了便於勞動管理,學校在總結往年勞務活動情況的基礎上,可以進行勞動量化管理,以班級為單位,按照大多數學生都能完成的任務基數,參照學生年齡、性別、健康狀況,制定指導性的勞動目標,教育學生努力完成勞動目標,對完成勞動目標和超額完成勞動目標的學生要給予表揚、表彰、獎勵,對於經過努力尚不能完成勞動目標的同學,要組織學生進行互幫互助,促使集體共同完成勞動目標。中小學生勤工儉學勞務活動要納入學籍管理,學生在勞動中的表現要作為其社會實踐活動評價的重要內容。指導性的勞動目標不是創收指標,不能作為收費的依據。嚴禁以錢代勞、以物代勞、以罰代勞,對違規行為要嚴厲查處。中國小勤工儉學勞務活動要有勞動量記錄,以勞動量記錄作為結算和審計的依據。勤工儉學勞務活動收支情況應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
中國小勤工儉學勞務活動的收入主要用於改善學生生活和辦學條件。還可用於寄宿制學生的生活補助、貧困生教科書費、學雜費補助。中國小勤工儉學勞務活動收入要優先用於為學生投保學生意外傷害險和為學校投保校方責任保險。嚴禁擠占、挪用、截留中國小勤工儉學勞務活動收入或用中國小勤工儉學勞務收入替代財政撥款。勤工儉學勞務活動收支情況、學生勞動量記錄,要作為校務公開內容,向學生、家長和社會公布。
民辦、私立中國小組織學生參加勤工儉學勞務活動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五、進一步加快中國小勞動基地建設。各級政府(行署)要高度重視中國小勤工儉學勞動基地建設。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農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家關於中國小勤工儉學勞動基地建設的有關政策規定,積極推進中國小勤工儉學勞動基地的建設。
各地學校布局調整後,要根據學校調整的情況,按國小每班不少於3畝,中學每班不少於4畝的國家規定標準,重新核定劃撥勤工儉學土地。為學校劃撥的土地,要相對集中,保證水源,不允許以次充好或劃撥撂荒地。被撤消學校的土地要繼續保留,也可以以置換的方式集中到新的學校,中國小勤工儉學勞動基地的用地,要按規定辦理土地證。要恢復勤工儉學貸款與貸款貼息政策,促進勤工儉學勞動基地的建設。
各級政府(行署)和教育部門可以因地制宜,採取靈活的方式建設中國小勤工儉學勞動基地。要根據具體情況,優先讓中國小勤工儉學勞動基地享用國家退耕還林補貼,農業開發及相關的道路建設補貼,水利灌溉(滴灌技術套用補貼)等有關優惠政策,推動勤工儉學勞動基地的產業化。
二〇〇六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