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簡介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四師中級人民法院的前身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建設第四師軍事法院。1975年兵團建制撤併地方,法院也隨之撤銷。1982年兵團建制恢復,法院系統也恢復組建,1984年6月1日正式履職辦公。 第四師中級人民法院所在地一直以四師師部駐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首府伊寧市為址,下轄有伊寧、霍城、昭蘇三個墾區人民法院。2014年中院在編幹警32人。所轄區域人口22萬,管轄面積六千多平方公里,總計有21個農牧團場,26個工交建商企業,33個行政事業單位,分布於自治區天山北坡經濟帶的最西端。國境線長達420公里,與伊犁州直八縣(伊寧縣、霍城縣、新源縣、尼勒克縣、特克斯縣、昭蘇縣、鞏留縣、察布查爾縣)一市(伊寧市)為鄰至毗,榮辱與共。
機構設定
第四師中級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執行局,辦公室、政治部、研究室、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司法警察支隊總計10個部門。
法院建設
通過三十年之不懈努力,第四師中級人民法院及所轄三個墾區人民法院的審判水平和自身建設都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作為審判機關,兩級人民法院牢記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聖使命,以“公正與效率”為主題,致力於為社會穩定、經濟發展、人民民眾生產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守望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高度統一。作為自強不息的建設開拓進取者,第四師中級人民法院從兩間低矮的辦公室走出,一直發展到現在的四層辦公大樓,多部各種機動車輛、區域網路履蓋,法庭規模齊全的現代化司法機關。更值得一書的是,這支法官隊伍的整體結構有了極大的改觀,學歷層次由建院時的初、高中畢業為主提高到現在的大學本科為主,知識面拓展並涉及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辦案數量和案件質量逐年刷新,為本轄區的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和諧幸福、,提供了堅強的法律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