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對新產品的定義可以從企業、市場和技術三個角度進行。對企業而言,第一次生產銷售的產品都叫新產品;對市場來講則不然,只有第一次出現的產品才叫新產品;從技術方面看,在產品的原理、結構、功能和形式上發生了改變的產品叫新產品。行銷學的新產品包括了前面三者的成分,但更注重消費者的感受與認同,它是從產品整體性概念的角度來定義的。凡是產品整體性概念中任何一部分的創新、改進,能給消費者帶來某種新的感受、滿足和利益的相對新的或絕對新的產品,都叫新產品。
新產品 指採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研製、生產的全新產品,或在結構、材質、工藝等某一方面比原有產品有明顯改進,從而顯著提高了產品性能或擴大了使用功能的產品。既包括政府有關部門認定並在有效期內的新產品,也包括企業自行研製開發,未經政府有關部門認定,從投產之日起一年之內的新產品。用來反映科技產出及對經濟成長的直接貢獻。
界定
市場行銷意義上的新產品涵義很廣,除包含因科學技術在某一領域的重大發現所產生的新產品外,還包括:在生產銷售方面,只要產品在功能和或形態上發生改變,與原來的產品產生差異,甚至只是產品從原有市場進入新的市場,都可視為新產品;在消費者方面,則是指能進入市場給消費者提供新的利益或新的效用而被消費者認可的產品。按產品研究開發過程,新產品可分為全新產品、模仿型新產品、改進型新產品、形成系列型新產品、降低成本型新產品和重新定位型新產品。
1.全新產品是指套用新原理、新技術、新材料,具有新結構、新功能的產品。該新產品在全世界首先開發,能開創全新的市場。它占新產品的比例為10%左右。
2.改進型新產品是指在原有老產品的基礎上進行改進,使產品在結構、功能、品質、花色、款式及包裝上具有新的特點和新的突破,改進後的新產品,其結構更加合理,功能更加齊全,品質更加優質,能更多地滿足消費者不斷變化的需要。它占新產品的26%左右。
3.模仿型新產品是企業對國內外市場上已有的產品進行模仿生產,稱為本企業的新產品。模仿型新產品約占新產品的20%左右。
4.形成系列型新產品是指在原有的產品大類中開發出新的品種、花色、規格等,從而與企業原有產品形成系列,擴大產品的目標市場。該類型新產品占新產品的26%左右。
5.降低成本型新產品是以較低的成本提供同樣性能的新產品,主要是指企業利用新科技,改進生產工藝或提高生產效率,削減原產品的成本,但保持原有功能不變的新產品。這種新產品的比重為11%左右。
6.重新定位型新產品指企業的老產品進入新的市場而被稱為該市場的新產品。這類新產品約占全部新產品的7%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