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擬訂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規劃,推進農業依法行政。(二)擬訂種植、牧漁業發展規劃及重大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
(三)參與指導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
(四)承擔組織農業重大科技項目聯合攻關、技術開發、技術培訓和科技成果的試驗、示範、推廣工作;負責農業產業區域的規劃和實施。
(五)研究提出農產品產地批發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產業化發展;建立並完善農業信息網路、預測、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六)參與組織實施生態農業保護工作;指導農用土地及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農業生物物種資源保護與管理;負責主管產業技術標準的組織實施工作;對主管產業產品、綠色無公害農產品進行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品種保護工作。
(七)組織擬訂全市農業科技、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負責農業科技宣傳和培訓;負責指導農業行業協會及專業合作社工作。
(八)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種畜禽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分工要求,負責全市牧漁產品質量安全、動物檢疫、動物衛生、獸醫醫政藥政、動物診療管理、畜牧水產飼料、飼料添加劑、乳品質量監督管理等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上市動物及動物產品的質量檢測及畜禽良種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
(九)組織、監督、管理全市畜禽、植物防疫和檢疫工作,制訂全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治規劃和計畫;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負責農牧業行政執法和法制宣傳教育,組織種子、農藥、獸藥、化肥、農膜、飼料、添加劑等農牧業生產資料的質量檢測、鑑定和監督管理。
(十)負責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河北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和《河北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負責搞好全市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機化發展規劃的制定;負責農機新技術、新機具引進、示範、推廣;負責各類農業機械登記、掛牌、辦證、轉籍、技術性年度審驗;負責農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農機維修網點規範化管理;負責各類農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農業、牧漁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新樂市農業畜牧局設6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管理機關行政事務;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負責文電、會務、檔案和公務接待工作;負責安全保衛、車輛管理、值班、衛生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人事、工資、福利、考核、職稱評聘工作;負責黨務、紀檢監察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穩定、保密、信訪、計畫生育、老幹部工作;負責擬定機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財務科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審計及監督工作;負責保管各類會計檔案;負責各項支農資金的核拔、項目資金的管理等工作。
(三)種植業管理科
擬訂種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的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組織實施種植業相關生產建設項目;指導農作物新品種和適用先進技術的引進、推廣工作;收集、發布農情信息,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化肥、農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承辦全市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承擔組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負責農業科技宣傳、培訓及製片工作;指導農業教育等工作。
(四)畜牧水產業管理科
負責全市牧漁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化、標準化規模養殖基地建設和發展工作;負責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和種畜禽管理工作;負責種畜禽管理和《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申報初驗工作;負責畜禽品種改良和良種項目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無公害畜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工作;參與畜禽地方標準的制定並組織實施;負責規模養殖場備案、檔案管理;負責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監管水產品的流通、加工工作;負責水產業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工作;指導水產資源的保護、開發與利用;負責有關水產品無公害、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認證管理;負責漁、水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指導水產品疫病防治等工作。
(五)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辦公室
負責農畜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全市各類農畜水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零售超市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奶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畜水產環境監測網路及產品質量檢測體系建設;按照食品安全分工,做好農畜水產品安全生產技術指導及質量標準化體系建設、市場準入監管,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負責綠色食品、有機產品認證及日常管理,做好綠色食品監督管理工作;完成環保科研工作。
(六)農機管理科
負責全市農業機械服務體系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全市農業機械安全監理、維修和農業機械管理與服務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農業機械化生產、基層農業機械服務組織的服務及經營活動;負責拖拉機和其他農業機械的報廢更新計畫的編報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農業機械及其服務市場的巨觀管理,協調和指導農業機械有組織地跨區作業;負責全市農業機械維修行業管理和維修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業機械用油需求預測和農用柴油市場的監督與協調工作。
其他事項
(一)新樂市減輕農民負擔辦公室負責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減輕農民負擔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參與審核涉及農民負擔的檔案;維護農民合法權益,負責監督公益事業籌資籌勞和勞務的提取、管理和使用;監管支農惠農資金和各項涉農轉移支付資金;治理農民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查處涉農的各種亂收費、亂罰款、亂集資和攤派案(事)件;實施農民負擔重點監控制度,做好農民負擔監測工作;受理涉負信訪,查處涉負案件。
(二)飼料工業辦公室
負責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使用的監管工作;依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查處相關違法行為;負責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抽檢送檢任務;負責秸桿青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