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樂市畜牧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擬訂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規劃,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擬訂種植、牧漁業發展規劃及重大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
(三)參與指導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
(四)承擔組織農業重大科技項目聯合攻關、技術開發、技術培訓和科技成果的試驗、示範、推廣工作;負責農業產業區域的規劃和實施。
(五)研究提出農產品產地批發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產業化發展;建立並完善農業信息網路、預測、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六)參與組織實施生態農業保護工作;指導農用土地及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農業生物物種資源保護與管理;負責主管產業技術標準的組織實施工作;對主管產業產品、綠色無公害農產品進行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品種保護工作。
(七)組織擬訂全市農業科技、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負責農業科技宣傳和培訓;負責指導農業行業協會及專業合作社工作。
(八)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種畜禽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分工要求,負責全市牧漁產品質量安全、動物檢疫、動物衛生、獸醫醫政藥政、動物診療管理、畜牧水產飼料、飼料添加劑、乳品質量監督管理等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上市動物及動物產品的質量檢測及畜禽良種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
(九)組織、監督、管理全市畜禽、植物防疫和檢疫工作,制訂全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治規劃和計畫;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負責農牧業行政執法和法制宣傳教育,組織種子、農藥、獸藥、化肥、農膜、飼料、添加劑等農牧業生產資料的質量檢測、鑑定和監督管理。
(十)負責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河北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和《河北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負責搞好全市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機化發展規劃的制定;負責農機新技術、新機具引進、示範、推廣;負責各類農業機械登記、掛牌、辦證、轉籍、技術性年度審驗;負責農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農機維修網點規範化管理;負責各類農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農業、牧漁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新樂市農業畜牧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管理機關行政事務;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負責文電、會務、檔案和公務接待工作;負責安全保衛、車輛管理、值班、衛生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人事、工資、福利、考核、職稱評聘工作;負責黨務、紀檢監察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穩定、保密、信訪、計畫生育、老幹部工作;負責擬定機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財務科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審計及監督工作;負責保管各類會計檔案;負責各項支農資金的核拔、項目資金的管理等工作。
(三)種植業管理科
擬訂種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的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組織實施種植業相關生產建設項目;指導農作物新品種和適用先進技術的引進、推廣工作;收集、發布農情信息,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化肥、農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承辦全市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承擔組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負責農業科技宣傳、培訓及製片工作;指導農業教育等工作。
(四)畜牧水產業管理科
負責全市牧漁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化、標準化規模養殖基地建設和發展工作;負責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和種畜禽管理工作;負責種畜禽管理和《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申報初驗工作;負責畜禽品種改良和良種項目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無公害畜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工作;參與畜禽地方標準的制定並組織實施;負責規模養殖場備案、檔案管理;負責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監管水產品的流通、加工工作;負責水產業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工作;指導水產資源的保護、開發與利用;負責有關水產品無公害、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認證管理;負責漁、水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指導水產品疫病防治等工作。
(五)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辦公室
負責農畜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全市各類農畜水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零售超市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奶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畜水產環境監測網路及產品質量檢測體系建設;按照食品安全分工,做好農畜水產品安全生產技術指導及質量標準化體系建設、市場準入監管,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負責綠色食品、有機產品認證及日常管理,做好綠色食品監督管理工作;完成環保科研工作。
(六)農機管理科
負責全市農業機械服務體系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全市農業機械安全監理、維修和農業機械管理與服務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農業機械化生產、基層農業機械服務組織的服務及經營活動;負責拖拉機和其他農業機械的報廢更新計畫的編報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農業機械及其服務市場的巨觀管理,協調和指導農業機械有組織地跨區作業;負責全市農業機械維修行業管理和維修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業機械用油需求預測和農用柴油市場的監督與協調工作。

其他事項

(一)新樂市減輕農民負擔辦公室
負責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減輕農民負擔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參與審核涉及農民負擔的檔案;維護農民合法權益,負責監督公益事業籌資籌勞和勞務的提取、管理和使用;監管支農惠農資金和各項涉農轉移支付資金;治理農民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查處涉農的各種亂收費、亂罰款、亂集資和攤派案(事)件;實施農民負擔重點監控制度,做好農民負擔監測工作;受理涉負信訪,查處涉負案件。
(二)飼料工業辦公室
負責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使用的監管工作;依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查處相關違法行為;負責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抽檢送檢任務;負責秸桿青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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