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新城炮台是天津海防三大炮台之一,位於今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新城鎮。
《明史》在兵志海防篇內說,“於薊遼,則大沽海口宿重兵,領以副總兵。”可見那時新城已是海防要衝。據《周武壯公遺書》記載,“明新城舊址,在大沽後三十里,明代守以總兵官。國朝(指清政府)雍正初年,猶鎮以水師都統。嗣為直督方敏愨觀承奏裁(敏愨是清乾隆朝直隸總督方觀承的諡號),其城亦因之而廢。”這段文字說明,新城自明至清,都是近海要塞,是有城池的。明代有總兵把守,清代有水師都統坐鎮。《葛沽雜史》說,新城城牆南北長二百二十六丈,東西長二百六十丈。四面各有城門,名為東關西關南門北門。內設都統衙署,駐水師營,還在城記憶體儲軍糧。海河自唐代已有軍糧城,新城即是新軍糧城的簡稱。
新城作為大沽口的二線陣地,既可駐紮前沿的後備軍,又可儲備軍糧軍需,對海防有重要意義。《周武壯公遺書》這樣評價它的戰略位置:“揆其形勢,則上蔽津郡,旁控大沽。北塘附近扼要之區,殆莫與比。”。
乾隆十四年就任直隸總督的方觀承,奏裁了新城城防,致使新城荒廢。
重建
同治九年(1870),李鴻章接任直隸總督,周盛傳建設大沽海防,決定重建新城,並修造新式炮台。
此時的新城,“土圩斷續,荒地沮洳,舊址已無可憑藉。”為節省開支,周盛傳“請督所部弁勇助役,以省雇募。又捐歷年欠餉,為集工購料之資。”城垣和炮台的設計理念是,舊制磚瓦城,“累棟連楹,炮火所及,摧如,焚如,轉足以撓守局。”特別它不夠寬敞,守兵無以存身,子藥並將露積。決定凡有興作,俱參用外國制。以三合土築超厚牆體。但三合土需用大量石灰,要從數百里外轉運,耗資巨大。周盛傳為此頗費躊躇。終於訪知“蛤蜊之甲,聚燒成灰,其功用與石堊等”。蛤蜊甲殼是海濱土物,隨處可采,廉價收購,大量燒制。“省費可數十萬。”又令各營提督率部分段修築。用十個月的時間,建成了一座周長1128丈的城堡炮台。城門、月城、炮台、隔堆、子藥庫、藏兵洞、護城河、站牆、飛橋、螺旋走道、馬道、券洞、垣壁鐵環、濕絮軟簾、轉輪大炮等。一座在中國史無前例的城防建築,巍然屹立在海口二線。
光緒七年(1881),新城移交給地方布防和管理。那時新城內已建起欽差大臣行台,以及糧倉、彈藥庫、各衙門、各官辦事公所,還給文廟、衙署留了基址。四門大街寬五丈,車輛可以並排暢行。街面每隔十家鋪戶,設立玻璃路燈一盞。添油之費有十家負責一盞,輪值均攤。周盛傳還為新城城防設計了布防編制:城內大炮三座,各設千總一員,守兵一百二十名。內外城門八道,設把總四員,守兵六十名。外城四角炮台,各設守兵四十名。三項共須士兵七百六十名。守將須有親兵,分布城頭小炮台,四角除外,尚有六十七座,每座布守十人,共須炮兵六百七十名。統共兵員一千四百人上下。周盛傳在移交章程里還特別註明,城內街面不準租與外國商客存貨及異教人設堂。
拆毀
1900年,八國聯軍攻占北京。沿海的炮台都被侵略軍一一摧毀,唯獨新城炮台無法摧毀。曾參與李鴻章與八國聯軍談判的張佩綸,有文章說:“庚子之亂,沿海炮台悉毀,獨武壯(周盛傳)所建新城各壘,聯軍攻之,竟不能下。”
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根據七月二十五日在北京簽訂的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的規定,新城炮台被拆毀,新城再次成為一片廢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