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級背景
1959年新加坡獲得自治後,電影審查員委員會由內務部(Ministry of Home Affairs)負責,1963年電影審查員委員會又被併入文化部(Ministry of Culture)。目前,該委員會屬於新聞與藝術部監管(Ministry of Information and the Arts)。
電影審查員委員會對所有用於公開放映、銷售、出租的電影、錄像帶、影碟實施審查。該委員會還負責審查類似海報、相片、幻燈片、傳單以及廣告等涉及公共領域的材料。委員會負責對新加坡本地攝製的電影腳本進行審查並擁有向錄像帶經營公司發放許可證的權力。此外,委員會還就所有電影、錄像帶和影碟的進口、控制和發行向海關執行部(Customs and Excise Department)、郵政部(Postal Department)以及進出口辦公室(Imports and Exports Office)提出參考意見。向電影院發放限制級影片(只向某類觀眾放映)(Restricted)(以下簡R級)的許可證也在該委員會的許可權之下。
新加坡從1991年7月1日開始,經過十餘年的完善,並終於在2002年4月正式形成了一套相對穩定的電影分級制度。
電影級別
G級:適宜一般觀眾觀看的電影
PG級(家長輔導級) :強調必須有父母陪同觀看。可能含有如接吻和暴力等不合適兒童觀看的鏡頭,但該分類向父母提供了電影內容是否健康方面的建議。根據電影法(Films Act)規定,由電影院經營者負責執行相關的法律條款
NC16 級:(No Children Under 16)(青年級)規定低於16歲的未成年人不能觀看的電影。
M18級:(Mature 18) 成熟級,只向年齡在18歲以上(含18歲)的觀眾放映的電影。
R(A)級(A代表藝術片):只向年齡在21歲以上(含21歲)的觀眾放映的電影,一部電影主題明顯,品質優良,其中對性愛的描寫是為主題服務,而不是迎合低級趣味;該電影不宣揚性愛、暴力或以這些內容牟取利潤為目的3.該電影受到業界好評甚至有獲獎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