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具
1、長方形棋盤,挖有每排八個橫洞,共四排。兩方各控制最近兩排。每方前排右邊第四個為正方形凹洞,稱為nyumba,其餘為圓形的凹洞。每方前排最右與最左的洞,稱為kichwa;次右與次左稱為kimbi。
2、初始布置時,每方的前排正方形洞有六顆棋子,其右邊兩個洞各有兩顆。另外每方各有二十二顆棋子放於手上。
規則
一、為有利解釋,需定義以下現象:
(1)分投:從己方有棋子的棋洞取出所有棋子,以某方向分配到其他的小洞中,一洞分配一顆,直到分配完。
(2)接續分投:當分投的最後一顆棋子若落在己方已有棋子的棋洞中時,需再從該洞以同方向再進行分配動作,直到最後分投的棋子落在無棋子的棋洞中。
(3)可奪狀態:指某方的某前排棋洞至少兩顆棋子,而且正對面對方前排棋洞有任何棋子。
(4)奪子分投:將對方某前排棋洞全部棋子取走,從己方兩個kichwa之一開始分投。要是該棋洞是己方左kichwa、kimbi的對面則只能從左kichwa開始;右kichwa、kimbi,則只能從右kichwa開始。從右kichwa開始,則分投時采順時鐘分向;左則是逆時鐘。
(5)接續奪子分投:奪子分投時,當最後分配的一顆棋子導致成為可奪狀態,就把對方該洞棋子全取走,又重新奪子分投,但方向、分投與kichwa仍維持不變。若最後分配棋子沒再出現可奪狀態,則採用接續分投。
(6)餵子:指己方從手上放入一顆棋子在某己方前排棋洞的動作。
二、每回合玩家可能有二種行動,以奪子為優先:
(1)奪子(mtaji):當餵子時可以造成某一洞成為可奪狀態(或已是也可)則必須如此作。然後,把對方該棋洞棋子進行接續奪子分投。
(2)移子(kutakata):不能餵子造成可奪狀態時,任選某己方前排棋洞餵子,再以逆或順時鐘分投該洞,采接續分投。但如果選擇nyumba,而且此棋洞從未進行過奪子分投時的餵子或是接續奪子分投,則只能拿走兩顆棋子分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