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爾摩群候症

因為長時間的受暴,而對施暴者產生依賴心理,這種心理症狀叫做 斯德哥爾摩群候症

1973年8月23日,在瑞典斯德哥爾摩突然闖進了2個全副武裝的綁匪,對著1家銀行1陣狂掃亂射,1邊射1邊說Party(晚會)開始了,就有3男1女的店員被抓,並被扔到地下室黑房子裡。6天以後,這幾個人不但拒絕外面的營救,而且他們認為營救她們的警察要害她們,而綁架她們的人是在保護她們。為什麼? 因為在這幾天當中,綁架她們的人,除了對他們的生命進行威脅外,而且還讓他們相信隨時都可以開槍打死她們。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沒有打死她們,沒開槍,他們已經感激不盡了。不但如此,綁匪還給他們食物,給飯吃。啊呀,這幾個綁匪1下子就變得像神一樣的。 這是1種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強烈的求生的欲望,使她們認同了綁架她們的人,甚至綁匪喜歡的,他們就喜歡;綁匪討厭的他們就討厭。結果他們被營救出來時,你聽不到他們對綁架者的控訴,相反的是,1位女士說:他們2個根本就不是壞人,她還和其中1個訂了婚。還有1個乾脆在全世界為其中1個綁架者籌款,還建立了1個為綁架他的人辯護的基金會,這時候全世界都傻了,這個病名就產生了,叫作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要人產生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必需以下4個條件。 第1,是要你切實感覺到你的生命受到威脅,讓你感覺到,至於是不是要發生不一定。然後相信這個施暴的人隨時會這么做,是毫不猶豫。 第2,這個施暴的人一定會給你施以小恩小惠,最關鍵的條件。如在你各種絕望的情況下給你水喝。 第3,除了他給所控制的信息和思想,任何其它信息都不讓你得到,完全隔離了。 第4,讓你感到無路可逃。 有了這4個條件下,人們就會產生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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