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曾任浙江協力律師事務所律師、浙江矛盾律師事務所創設合伙人、星韻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執行主任、國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華東政法大學兼職教授,同濟大學兼職講習(案例教學)。
1992年7月畢業於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學士學位。
1992年起執業,高級律師。
全國律師協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副秘書長、執行委員。
上海市律師協會業務研究和職業培訓委員會副主任。
上海市律師協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副主任。
《上海律師》雜誌編委。
上海投資諮詢公司特聘智慧財產權專家。
中央電視台《為您服務》法律版塊嘉賓、上海電視台《撞擊》嘉賓、《夜線約見》嘉賓。
2011年4月19日斯偉江接受李莊家屬的委託將出庭為李莊辯護。
2013年3月21日斯偉江的新浪微博被註銷。
2013年3月21日斯偉江新浪部落格、財新網部落格、鳳凰網部落格、天涯部落格全遭關閉。
人物評價
斯偉江律師“心思縝密,舊學深沉”,他博覽群書,目光高遠,對中國律師及律師業所處的環境有著獨到的見解和清醒的認識,是中國律師觀察中心的積極推動者和支持者。曾遊學美國,思想囿於舊儒家和自由主義之中,律師執業位於商業和法律援助之間。愛讀書,愛運動,愛小孩。
七律—斯人偉江 文/老街味道
聞道儒冠多誤身,而今點檢信斯人。窮途正義非當下,擊鼓悲情緣太真。
偉業千秋槐國夢,江流萬載太宗臣。廣陵散絕無尋處,孟母何方擇比鄰。
人物事件
2015年6月6日,應復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父親林尊耀的要求,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與林尊耀先生解除了《委託協定》,至此,斯偉江律師不再擔任林森浩案件死刑覆核階段的辯護人。在此之前的覆核階段,辯護人已經前後向最高法院提交了5萬字的法律意見,及若干新證據、醫學專家會診意見、申請等,也到北京當面向覆核的合議庭法官陳述了辯護意見,會見了林森浩,已經基本完成了該階段的工作。雖然得知,林森浩本人不同意解除對斯偉江律師的委託,但鑒於委託協定系林尊耀先生與本所簽署,委託契約基於信任,專業人士需知進退,不給委託人留遺憾,也考慮到辯護人的工作已經基本完成,退出不至於對林森浩產生不利後果,故同意解除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