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閱讀古代傳記和文學作品中,經常會見到一些文武百官的職位名稱,他們有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丞相,也有小小的
負責開閉城門的小門候(實際就是現在的負責看大門的門衛),古代官位門類、級別和現在相比,也是挺齊全和有趣的。
解釋
1.守。戰國稱郡守,漢改太守,為一郡的行政最高長官。秦分三十六郡,比縣大。相當於現在的省轄市市長。
2.史。漢武帝分全國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軍政大權。相當於省(市)長兼省(市)軍(分)區司令員。
3.尹。西漢京畿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北京市市長。
4.太尉。秦至漢均有設定,為全國軍政首腦。相當於國防部長。
5.越騎校尉。漢武帝時設定,禁軍長官。相當於衛戍區司令員。
6.廷尉。執掌法律、主審要案的大臣。相當於最高法院院長。
7.史部尚書。掌管全國文武官吏考核賞罰。相當於人事部長。
8.光祿大夫。皇帝身邊顧問之臣。相當於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委。
9.中書令。掌管皇帝命令發布。相當於“兩辦”秘書長。
10.尚書令。參議大政,綜管政務,百官之長。相當行政院長。
11.車騎大將軍。地位尊崇,多加重臣。相當於元帥軍衎。
12.行軍總管。統領軍隊出征的主將。相當於前沿總指揮。
13.都察院御史。古代最高監察機構。相當於監察部長。
14.知府。地方行政長官,總管州、縣事務。相當於省長(或省轄市長)。
15.知州。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省轄市市長。
16.知縣。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縣長。
17.通判。府之副職。相當於副省長(或省轄市副市長)。
18.兵馬指揮。明清兵馬司主官。相當於北京市公安局局長。
19推官。掌刑名,贊計典。相當於最高法院政策司處長。
20.都事。掌出納文移。國防部、監察部等部委內設機構局長。
21.給事中。皇帝禁中寄祿官。相當於元首生活或政治秘書。
22.經歷。部委所屬機構主官。相當於部委二級機構負責人。
23.行人。供差遣出使。相當於外交部工作人員。
24典寶。協司寶掌玉璽。相當於兩辦負責印章的副處級幹部。
25.縣丞。協助縣令治理一縣之事。相當於副縣長。
26.主薄。掌錢糧、戶籍。相當於糧食局長或戶籍局長。
27.檢校。代理官職。秘書級。
28.教授。府掌訓導考核學生。相當於省教育廳長。
29.教諭。縣掌教學。縣教育局長。
30.訓導。掌協助同級學官教育所屬生員。相當於教育廳局副職。
31.稅課大使。掌縣稅務事務。相當於稅務局長。
32.吏目。州之屬官,掌刑獄及官屬事務。市政府副處級幹部。
33.總鎮。鎮守地方的高級武官。相當於大軍區司令員。
34.參將。鎮守地方的統兵官,分守各路。大軍區所屬各軍軍長。
35.游擊。位參將之下,掌率兵防禦。負責防禦工作的師級軍官。
36.都司。位游擊之下,掌防汛軍政。負責防汛工作的團職幹部。
37.州同。州之佐官。相當於副市長。
38.巡檢。掌地方治安之官。縣公安局副局長,分管治安工作。
39.侍郎。宿衛侍從皇帝的官員。中央警衛局官員,(有朋友提出相當於現在的副部長)。
40.典籍官。掌官府書錄圖籍事務。圖書館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