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閱讀中常見的40伏名

這些官職在文學著作中有的有註解,有的則沒有。那么,這些文武官稱到底是多大的官,他們與現在的哪些官職基本一致,不妨根據有關材料和自己掌握的情況,列舉一下最常看到的40個,便於理解和對照。

簡介

在閱讀古代傳記和文學作品中,經常會見到一些文武百官的職位名稱,他們有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丞相,也有小小的

負責開閉城門的小門候(實際就是現在的負責看大門的門衛),古代官位門類、級別和現在相比,也是挺齊全和有趣的。

解釋

1.守。戰國稱郡守,漢改太守,為一郡的行政最高長官。秦分三十六郡,比縣大。相當於現在的省轄市市長。

2.史。漢武帝分全國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軍政大權。相當於省(市)長兼省(市)軍(分)區司令員。

3.尹。西漢京畿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北京市市長。

4.太尉。秦至漢均有設定,為全國軍政首腦。相當於國防部長。

5.越騎校尉。漢武帝時設定,禁軍長官。相當於衛戍區司令員。

6.廷尉。執掌法律、主審要案的大臣。相當於最高法院院長。

7.史部尚書。掌管全國文武官吏考核賞罰。相當於人事部長。

8.光祿大夫。皇帝身邊顧問之臣。相當於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委。

9.中書令。掌管皇帝命令發布。相當於“兩辦”秘書長。

10.尚書令。參議大政,綜管政務,百官之長。相當行政院長。

11.車騎大將軍。地位尊崇,多加重臣。相當於元帥軍衎。

12.行軍總管。統領軍隊出征的主將。相當於前沿總指揮。

13.都察院御史。古代最高監察機構。相當於監察部長。

14.知府。地方行政長官,總管州、縣事務。相當於省長(或省轄市長)。

15.知州。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省轄市市長。

16.知縣。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縣長。

17.通判。府之副職。相當於副省長(或省轄市副市長)。

18.兵馬指揮。明清兵馬司主官。相當於北京市公安局局長。

19推官。掌刑名,贊計典。相當於最高法院政策司處長。

20.都事。掌出納文移。國防部、監察部等部委內設機構局長。

21.給事中。皇帝禁中寄祿官。相當於元首生活或政治秘書。

22.經歷。部委所屬機構主官。相當於部委二級機構負責人。

23.行人。供差遣出使。相當於外交部工作人員。

24典寶。協司寶掌玉璽。相當於兩辦負責印章的副處級幹部。

25.縣丞。協助縣令治理一縣之事。相當於副縣長。

26.主薄。掌錢糧、戶籍。相當於糧食局長或戶籍局長。

27.檢校。代理官職。秘書級。

28.教授。府掌訓導考核學生。相當於省教育廳長。

29.教諭。縣掌教學。縣教育局長。

30.訓導。掌協助同級學官教育所屬生員。相當於教育廳局副職。

31.稅課大使。掌縣稅務事務。相當於稅務局長。

32.吏目。州之屬官,掌刑獄及官屬事務。市政府副處級幹部。

33.總鎮。鎮守地方的高級武官。相當於大軍區司令員。

34.參將。鎮守地方的統兵官,分守各路。大軍區所屬各軍軍長。

35.游擊。位參將之下,掌率兵防禦。負責防禦工作的師級軍官。

36.都司。位游擊之下,掌防汛軍政。負責防汛工作的團職幹部。

37.州同。州之佐官。相當於副市長。

38.巡檢。掌地方治安之官。縣公安局副局長,分管治安工作。

39.侍郎。宿衛侍從皇帝的官員。中央警衛局官員,(有朋友提出相當於現在的副部長)。

40.典籍官。掌官府書錄圖籍事務。圖書館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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