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文登市委、文登市人民政府關於市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文發[2002]2號),設定文登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為市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我市人防工作的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重點城市防護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參與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的制定;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情況,依法對城市和重點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四)組織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工程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負責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已建工程的維護管理、改造、開發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工作;負責結合地面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收取和使用管理。
(五)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指揮工作。負責擬訂城市防空襲方案、戰時人口疏散計畫和各項保障方案;負責組織城市防空襲演習演練,協調有關部門搞好疏散基地建設,實行人民組織指揮、通信警報、民眾防空組織等項工作的平戰結合;組織指導民眾防空組織的建設和訓練工作;協調城市化學事故救援共作。
(六)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組織實施全市人防通信、防空警報設施為黨政機關和搶險救災服務工作。
(七)負責人民防空指揮所的勘察、定點和市級人防指揮所的建設和管理。
(八)組織開展人防科研、宣傳教育工作,管理人民防空行業標準化工作。
(九)負責省、市撥人防經費和人防政策性費用的徵收管理工作及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編制全市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並對人防各項資金的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十)戰時協調建立人防指揮機構,完善防空襲方案及各項保障方案;組織有關部門傳遞和發放防空襲警報、實施燈火管制,組織人口與戰備物資的疏散和掩蔽;組織民眾防空組織配合城市防衛和要地防空作戰,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及時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文發[2002]2號和文政辦發[2002]54號,文登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內設綜合科和工程通信科2個職能科室。其職能如下:
(一)綜合科協助領導組織協調辦內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保密、保衛、督辦、會議組織安排、調查研究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貫徹實施人民防空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綜合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設總體規劃及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人民反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參與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的擬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集人防建設資金政策和管理規定,管理省、市下撥人防經費,組織審查人防工程建設項目的預決算工作;負責人防政策性費用的徵收和結合地面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收取和使用管理;負責辦內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全市人防統計工作。
(二)工程通信科負責貫徹落實人防工程建設規範、規定和戰術技術標準要求;擬定全市人防工程建設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擬定全市人防工程開發利用的有關政策規定及人防工程的開發利用工作;負責人防工程維護管理、檔案管理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防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人防工程技術研究,協調指導戰前的工程保障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人防指揮、通信和警報設施的建設、使用、維護和管理;負責人民防空指揮所的勘察、定點及市級人民防空指揮所的建設和使用管理;擬定我市防空襲方案和人口、戰備物資疏散計畫及各種保障計畫;組織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防空襲演習演練;協調城市化學事故救援工作;擬定人防通信、警報建設規劃、計畫;組織協調利用人防通信警報設施為黨政機關和搶險救災服務工作;組織實施人防宣傳、教育和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