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清光緒三十年(1904),入湖南省私立思益中學讀書。不久,投筆從戎,加入湖南常備新軍第四十九標。後入湖南陸軍速成學校學習三年,畢業後,隨部參加武昌起義和武昌保衛戰。民國4年(1915),在北京政府陸軍部候差。民國11年,擔任廣東大本營軍政部第四旅少校參謀。民國14年,任國民革命軍第六軍中校營長。北伐戰爭時期,先後任第六軍第一兵站部中校站長及湖南火車貨捐總局局長。蔣介石建立南京政府後,他歷任軍事參議院中校科員、湖北隨縣公安局長、安徽青縣第四區保全司令部中校參謀。抗日戰爭開始後,出任第十三軍二十二師駐湘留守處上校主任,兼長沙貧民工廠廠長。民國33年日軍入侵永州前,任省立第七中學會計主任;不久,回鄉。抗戰勝利後,任東安縣參議會參議員兼田賦管理處長,並加入洪幫,稱大爺。
新中國成立後,他歷任東安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常務委員會副主席、縣土地改革委員會委員、縣第一、二屆人民委員會委員、副縣長。1 950年始,任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
主要功績
他對於中共發起的各項政治運動持理解、擁護、參加的態度。1950年冬,土地改革開始後,他將原已變賣的土地贖回,交給當地政府處理。這一舉動對當時土地改革起了積極作用。同時,他還主動捐獻和募集銀元1668元,支持抗美援朝募捐活動。他在擔任副縣長期間,對文藝表演劇團抓得緊,出了一批好戲。
他性情直爽,敢於向黨和政府諍言直諫。他曾對縣委領導過多包辦提出意見,認為黨政要分明,政府要有權,民主人士的參政權應受到尊重和落實。1958年全國實行人民公社化,他公開表示不贊成,說“吃大鍋飯”民眾積極性不能發揮。他對“大躍進”時期的浮誇風也多有微詞。 “文化大革命”中,他受到衝擊。1975年7月病卒,享年9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