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審計局

2、對下級政府的財政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4、對國家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五)行政事業審計科

一、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將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的職能劃歸州財政局承擔。 (二)職能轉變 州審計局職能轉變的重點是:強化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嚴肅財經法紀,促進廉政建設,監督國家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在巨觀經濟管理中發揮積極作用;增強審計執法意識,使審計工作進一步法制化、規範化和制度化;強化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加強對州級各部門、特別是行政執法部門、經濟管理部門和州、縣政府財政的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根據“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要求,在全方位監督,不留盲區的同時,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部位、重點問題的審計;積極開展審計調查和審計綜合分析,為黨委、政府提供決策依據,努力為我州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二、主要職責

文山州審計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領導全州審計工作,制定審計工作規劃,確定工作重點,制定業務工作年度計畫,領導全州國家審計機關的業務工作,指導和監督各部門、單位的內部審計業務,指導、監督和管理社會審計業務。 (二)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對州級各部門財政財務收支和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監督。 2、對下級政府的財政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3、對國有金融保險機構資產、負債、損益、財務收支、信貸計畫執法情況以及證券發行、經營的真實性、合規合法性進行審計監督。 4、對國家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5、對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6、對國有資產投資或融資為主的建設項目和技改項目(含戰恢資金)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及其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7、對政府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8、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9、對州屬各部門的主要領導幹部、各縣縣委書記、縣長、公、檢、法、財政、審計局長及國有企業或國家控股為主的企業主要領導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監督。可接受委託對州中級法院院長、州檢察院檢察長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10、根據需要對下級審計機關審計對象直接進行審計監督。 (三)受理被審計單位和有關人員對縣級審計機關審計結論、審計決定等審計事項不服 提出的複議和申訴。 (四)協同縣委辦理縣級審計機關領導班子成員的任免事項。 (五)對審計中發現的熱點、難點問題和巨觀管理方面的問題,進行專題調查和專項審計,並向州委、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匯報,提出意見建議。 (六)指導、監督各部門、國有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內部審計業務工作。 (七)組織全州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業務考試、考核工作。 (八)承辦州委、州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州審計局設8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草擬、修改全局性重要文稿;負責文書處理、機要工作、印章管理、立卷歸檔、來信來訪;負責全州性審計會議、局務會議、辦公會議會務工作;管理機關行政、財務、安全和其他行政後勤工作;負責人事教育、勞動工資和老幹部管理工作。 (二)綜合法規科 負責擬定全州審計發展規劃、年度項目計畫,彙編全州審計統計報表,組織檢查考核縣級審計業務工作;指導全州審計綜合工作;協調各業務科的審計事項,組織審計執法檢查;負責全州審計複議、複審、行政訴訟工作;負責財經、審計法規的收集、彙編、調研、諮詢;覆核本局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審計建議書和審計決定書,審核審計調查、綜合、專題性報告;負責審計法規宣傳工作;反映審計情況,編輯審計信息;負責指導全州內審工作,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業務質量;負責組織、指導全州綜合法規工作。 (三)財政金融審計科 負責州級本級財政審計,對全州八縣財政決算以及財稅管理情況進行審計。負責對地方金融、保險機構、各類金融性公司的財務收支、信貸計畫的執行及其結果進行審計監督;對證券發行、經營和交易所等機構的財務收支及經營的合規性進行審計監督;負責組織、指導全州財金審計工作。 (四)企業審計科 負責對州屬國有企業、國家控股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及其效益情況審計,監督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並組織進行某些行業性審計、專項資金審計和專題性審計調查;負責組織指導全州企業審計工作。 (五)行政事業審計科 負責審計州級行政事業單位預算內、外資金的收支及其管理情況;負責組織對全州借用國外資金和使用國外援贈資金的審計監督;組織對上述某些專項資金進行專項審計和專題審計調查;負責組織、指導全州行政事業審計工作。 (六)農業資金審計科 負責審計州屬農業、畜牧業、水利水電,農墾部門預算內、外資金的收支及其管理使用效益;負責監督上述部門管理的資金在各縣的活動情況,負責對全州財源建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對上述資金的某些專項審計和專題審計調查;負責組織、指導全州農業資金審計工作。 (七)經濟責任審計科 負責指導全州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組織對州屬各部門、國有企業、國家控股企業的主要領導、直接管理財務工作的副職領導,八縣縣委書記、縣長,公安局局長、檢察院院長、法院院長,財政局長、審計局長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監督;負責組織指導全州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八)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 負責對國家投資或融資為主的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和技改項目的資金來源、預算執行和工程決算進行審計監督;負責組織、指導全州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

地理位置

地址:文山州政府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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