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士
the scribes, teachers of thelaw。
職責
他們的職業就是抄寫聖經,向人們傳受神的律法,他們常常專心於瑣碎的細節和忽視律法的精神,因而受到人們的忽視。他們極專心於自己的工作,只要有微小的差錯,他們就會將羊皮紙放到一邊並重新開始抄寫。在基督時代,文士與法利賽人一同工作,研究律法、摩西五書,作注釋。耶穌批評他們過於自傲,舉止不切實際,忽視並無情地對待在精神事務上受他們指導的人們。"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馬太福音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