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令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近年來,我國動漫產業發展迅速,動漫產品已經成為廣大人民民眾特別是青少年喜聞樂見的文化產品。但當前動漫市場仍存在一些亟需解決的問題,非法動漫產品在一些地方大量存在,部分企業擅自進口國外動漫產品,極少數動漫產品含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為規範動漫市場經營秩序,維護動漫市場文化安全,保護動漫產品智慧財產權,推動原創動漫產業發展,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文化環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等部門關於推動我國動漫產業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文化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8〕79號)精神和扶持動漫產業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安排,文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決定自2009年8月至11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動漫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及重點
經過專項整治行動,使動漫市場違法經營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經營秩序明顯好轉,市場環境得到改善,逐步建立動漫市場監管長效機制。
(一)加強動漫市場內容監管。對動漫產品經營單位及活動進行執法檢查;依法審批營業性動漫演出活動並加強現場監管,加強對經營動漫產品的網際網路文化經營單位的日常巡查。嚴厲打擊含有反動、色情、淫穢、賭博、暴力等禁止內容的動漫產品。加強對國外動漫產品進口的監管,查處違法從事動漫產品進口的單位和個人。
(二)加強動漫衍生品市場監管。依法查處動漫衍生品違法經營行為,對未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的,依法予以取締。
(三)加強對重點動漫產品的保護。文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重點動漫產品保護目錄》(第一批目錄見附屬檔案),重點打擊對《重點動漫產品保護目錄》所列動漫品牌(產品)的侵權行為。
(四)加強對動漫會展交易產品和活動的監管,對展示、銷售含有色情暴力、低俗有害等違法內容和侵犯智慧財產權的動漫產品,要及時依法查處。
二、工作要點
(一)宣傳動員
組織新聞媒體對動漫市場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宣傳,向社會公布專項行動的目標、任務和措施,對動漫市場基本情況及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進行廣泛報導。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12318(全國文化市場統一舉報電話)、12315(全國工商機關消費者申訴舉報電話);結合工作實際,舉辦動漫市場整治專題執法培訓班,提高動漫市場執法水平。
(二)檢查督導
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對轄區內動漫市場進行集中執法檢查,排查重要線索,查辦一批重大案件。文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將派出聯合督查組,分赴重點地區指導專項整治行動,召開現場辦公會、部門協調會,督辦重大案件,解決專項整治行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文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將適時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三)總結評估
總結專項整治行動成果,評估專項整治工作效果,找出動漫市場監管的經驗與不足,探索建立動漫市場監管的長效工作機制。文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對工作不力的地區和單位提出批評。
三、職責分工
文化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執法培訓;負責對營業性動漫演出活動、動漫會展交易和經營網路動漫產品的網際網路文化經營單位的執法檢查和對違法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動漫衍生產品生產、銷售單位的執法檢查和對違法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工作;對文化行政部門吊銷有關許可證件的經營單位,責令限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或者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負責對動漫出版物市場的執法檢查和對違法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工作。未設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地區,文化行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執法中發現動漫出版物市場違法經營的,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部門協調配合
文化行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加強溝通配合,定期召開專項整治工作會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行動中的重大問題。要整合執法力量,合力打擊違法經營行為。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相關社會組織的作用,共同推進專項整治行動。
(二)確定整治重點地區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確定北京、上海、浙江、江蘇、湖南、湖北、廣東、廣西、山東、吉林為整治重點地區。上述地區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專門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制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統一部署專項整治行動。其它省份也要制定工作方案,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當地重點整治地區。
(三)全力查辦大案要案
加強重大案件查辦工作,推動專項整治工作不斷深入。文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將聯合督辦動漫市場重大案件。對於符合《文化市場重大案件管理辦法》標準或兩部門認定的重大案件,將給予辦案經費支持,對舉報線索進行獎勵,並對辦理重大案件有功的集體和個人進行獎勵。
(四)加強信息報送與發布
加強信息收集、報送和發布工作,營造專項整治工作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信息報送渠道為“全國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信息系統”。文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將適時舉辦新聞通氣會,及時向社會公布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重大案件辦理情況和相關工作信息。請各地於2009年11月10日前將動漫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分別報至文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特此通知。
文化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九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