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2010年度教育部重點實驗室立項建設的通知

為推進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發展,加快高等學校科技創新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和最佳化教育部重點實驗室的布局,結合當前科學發展方向以及國家重大需求,按照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建設指導思想及原則,在調研摸底、發布指南、組織申報和立項評審的基礎上,經研究,我部決定批准山東大學“粒子物理與粒子輻照”等26個實驗室為2010年度立項建設的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名單見附屬檔案)。
希望各高等學校按照《高等學校重點實驗室建設與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稱《辦法》)的要求,切實落實各項建設措施與投入、加強機制建設和規範管理,為實驗室創造良好的科研條件和學術環境,努力把實驗室建設成為高水平的科技創新、高層次人才培養和學術交流的基地,同時要結合學校資源優勢和自身特點積極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根據《辦法》要求,立項建設的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建設期一般為2年。請各校接此通知後,組織編制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建設計畫任務書(格式見附屬檔案2),明確實驗室建設期間的目標與任務,制定相應的建設措施,落實配套支撐條件,並儘快確定實驗室建設計畫論證時間,原則上2011年4月底前完成建設計畫論證,啟動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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