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表彰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教育部關於表彰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決定是政府檔案,發布文號是教職成[2014]3號。

教職成[2014]3號

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下,經過職業教育戰線全體同志與社會各界人士密切合作、共同努力,我國職業教育改革發展進入了歷史新階段,湧現出一大批工作成績顯著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職業教育的良好氛圍,激勵全國職業教育工作者投身本職工作,激發辦學活力,提高教育質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評審推薦,並經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部、國務院扶貧辦六部門審定,決定授予北京市昌平職業學校等298家單位“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稱號,授予胡定軍等299名同志“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個人”稱號。

希望受表彰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珍惜榮譽,開拓進取,再創佳績。希望各地區有關單位和廣大職教工作者以先進為榜樣,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國家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方針政策,堅定信心,搶抓機遇,齊心協力地推動現代職業教育改革創新,為全面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促進教育公平,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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