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建立首批全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社會實踐研修基地的通知

2.接受省(區、市)教育工作部門和高校委託,組織開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骨幹教師社會實踐活動。 “實踐基地”承辦各地各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社會實踐考察活動費用由基地與委託單位協調解決。 各省(區、市)教育工作部門、各高等學校要加強與“實踐基地”的聯繫,委託“實踐基地”組織開展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社會實踐活動。

簡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宣傳部 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教社科〔2008〕5 號)精神,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經有關省(市)教育部門和相關高校申報,決定建立首批12個“全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社會實踐研修基地”(各依託單位和名單見附屬檔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詳情

一、建設目標
建立“全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社會實踐研修基地”(以下簡稱“實踐基地”) 旨在推動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社會實踐研修活動制度化。“實踐基地”建設以進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為主題,以組織社會實踐和研修活動為主要內容,整合當地革命、建設和改革時期,體現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教育資源,形成導向正確、主題鮮明、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各具特色的社會實踐路線。成為學習、研究、宣傳、開發、利用這些教育資源,推進文化傳承創新,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的交流平台、科研陣地和人才庫。為促進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成長、提高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質量、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做出積極貢獻。
二、主要任務
1.接受教育部委託,組織開展全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骨幹教師暑期社會考察、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骨幹教師研修班社會考察等教師實踐研修活動。
2.接受省(區、市)教育工作部門和高校委託,組織開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骨幹教師社會實踐活動。
3.開展各類社會實踐教育資源的研究,加強相關理論探索和創新,深化教育效果,培養專門人才。
4.開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隊伍建設等方面的專題研究,為教育部和省(區、市)教育工作部門制定相關政策提供決策諮詢。
5.開展各類社會實踐教育資源的開發與利用,增強社會服務能力。
三、組織管理
教育部社科司負責“實踐基地”管理。圍繞“實踐基地”建設與發展,研究制訂相關政策,給予政策支持。協調製定全國性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社會實踐活動工作計畫、確定社會實踐路線。組織專家對“實踐基地”建設情況、運行狀況及工作成效等進行檢查督導。組織各“實踐基地”開展專題研討交流等。
“實踐基地”所在省(市)教育工作部門要高度重視“實踐基地”的建設和發展,協助做好指導和管理,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給予相關政策支持。要成立專門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由所在省(市)教育工作部門分管領導、職能處室負責同志,依託高校(單位)分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同志、馬克思主義學院負責同志組成。
各依託高校(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設立“實踐基地”辦公室,在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工作。辦公室可設在本校(單位)相關職能部門或馬克思主義學院。充分發揮本校(地)“中國共產黨革命精神與文化資源研究中心”科研人員和研究成果的作用,整合當地革命、建設和改革時期,體現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教育資源,形成導向正確、主題鮮明、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各具特色的社會實踐路線。制定本“實踐基地”的中長期建設計畫和每年開展活動的工作計畫,並負責實施。為“實踐基地”配備精幹、得力的組織管理人員和研究人員。加強對“實踐基地”的指導、檢查和協調,幫助“實踐基地”解決活動開展過程中各類實際問題和困難,每年向教育部社科司報送“實踐基地”建設情況的報告。
四、經費保障
教育部社科司委託開展的全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骨幹教師暑期社會考察經費、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骨幹教師研修班社會實踐經費實行預算管理、實報實銷,支出經費由教育部社科司審核後撥付。“實踐基地”承辦各地各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社會實踐考察活動費用由基地與委託單位協調解決。“實踐基地”日常運轉經費由有關省(市)教育工作部門、有關高校共同承擔。
各省(區、市)教育工作部門、各高等學校要加強與“實踐基地”的聯繫,委託“實踐基地”組織開展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社會實踐活動。
附屬檔案:全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社會實踐研修基地名單
教育部辦公廳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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