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關於印發〈來華留學生醫學本科教育(英語授課)質量控制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教外來〔2007〕39號)要求,現將《2014/2015學年度招收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授課)來華留學生的高等學校名單及招生計畫表》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被列入2014/2015學年度招收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授課)來華留學生的高等學校名單的學校必須根據國別設立招生標準,保證招生質量。各學校實際招生數不得超過計畫數,並實行新生電子註冊。對擅自超計畫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註冊。
2.未列入名單的學校不得招收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授課)來華留學生,但可招收使用漢語授課的臨床醫學專業本科留學生,培養標準不得低於我國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學生的培養標準。
附屬檔案:2014/2015學年度招收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授課)來華留學生的高等學校名單及招生計畫表.doc
教育部辦公廳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