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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指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在一定時期對教育事業的發展規模、規格要求和所採取的重要措施等擬定的計畫或綱領,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社會主義國家,制定教育規劃,是有計畫按比例地辦教育事業的一個重要標誌。規劃通常分長期規劃 (5年以上)和短期規劃(1年左右)2種。
教育規劃的內容,包括說明規劃期間教育工作與社會、政治、經濟的各種關係,指出教育要為什麼目的服務,要培養什麼規格的人,採取什麼途徑和方法來達到預定的目的。此外,還包括各項工作指標、工作的程式和步驟,以及規劃實施中可能會產生什麼障礙和困難,如何協調工作的進展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從1953~1981年,共制定了 6個國民經濟發展五年計畫。關於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是其中重要組成部分。在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批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六個五年計畫(一九八一~一九八五)》中,關於教育的規劃是:“積極發展幼兒教育,充實加強國小,整頓提高國中,調整改革高中,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積極掃除文盲,為提高全民族的科學文化水平打好基礎。”
制定教育規劃必須有科學依據。在中國制定教育規劃的依據主要是:①根據教育在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發展科學技術,培養人才和可供社會諮詢等方面的功能來制定教育規劃,使教育在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發揮應有的作用。②依據教育必須與經濟發展相適應,使社會的人才供需在數量上和規格上基本平衡。在制定教育規劃時:①要摸清各部門現有科技幹部隊伍的狀況。這是確定新的人才需求量的出發點。②要以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為依據,做好人才預測。③要對本國或本地區的教育培養能力做出客觀估計。④要從實際需要出發,調整本國或本地區教育,實行多樣化、多層次、多規格辦學;實現專業比重協調化,使數量規格與要求一致,培養各級各類人才的比例合理化。
教育規劃的分類
教育規劃是指為實現預期教育目標所需要的費用而進行的一些列資金管理活動。根據教育對象不同,教育規劃可分為個人教育規劃和對子女教育費用的財務規劃兩種。
個人教育是指個人接受政治、經濟、科學、技術等方面的繼續教育、培養教育和社會文化生活教育,是個人自我完善和終身學習的重要形式,是提高個人素質、提高勞動生產率、提高個人生活質量的重要途徑。
子女教育又可分為基礎教育和大學教育,無論是何種教育消費,其使用的規劃技術都十分相似。大學教育費用普遍很高,對其進行理財規劃的需求也最大。個人教育規劃在消費的時間、金額等方面的不確定性較大,子女教育規劃通常是個人家庭理財規劃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