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導局

2016年2月,根據教育督導工作需要,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教育部教育督導團辦公室更名為教育督導局,加掛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

擬定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和標準,指導全國教育督導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對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起草國家教育督導報告;承辦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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