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自治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桂林市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進一步健全我市教育督導體系,更好地實施國務院《教育督導條例》,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導的重大方針、政策;審議全市教育督導總體規劃和重大事項;組織實施、統籌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發布全市教育督導報告。
二、組成人員
主 任:巫家世 副市長
副 主 任:李成鋼 市政府副秘書長
鍾 平 市教育局局長
專職副主任:陸 程 市教育局調研員
委 員:徐 寧 市發展改革委總經濟師
楊家福 市科技局黨組成員
周 雲 市公安局副局長
秦維忠 市財政局總會計師
魏承林 市人社局副局長
雷青松 市住建委副調研員
王 暢 市衛計委黨組成員
趙素雲 市審計局副局長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承擔委員會日常工作。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及其辦公室隨之撤銷,其職責相應併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及其辦公室。
除委員會主任外,委員會成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辦公室提出,報委員會主任批准。
桂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