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出版社: 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 第1版 (2007年8月1日)
平裝: 435頁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9787561755709
條形碼: 9787561755709
尺寸: 22.8 x 18.4 x 1.6 cm
重量: 599 g
內容簡介
《教師資格考試輔導用書:中學卷(共2冊)》內容簡介:教師資格制度是國家法定的教師職業許可制度。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頒布的《教師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中國公民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本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有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這是首次以法律形式規定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為了貫徹落實《教師法》,1995年12月,國務院頒布了《教師資格條例》;1996年,根據《教師法》,原國家教委頒布了《教師資格認定的過渡辦法》,至1997年底,完成了1993年12月31日《教師法》實施前在各級各類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人員的教師資格過渡工作;2000年9月,教育部頒發了《(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至此,教師資格制度的法律法規體系基本形成。2001年1月,教育部在北京召開了全國教師資格實施工作會議,標誌著教師資格制度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著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全民族素質的使命。教師的素質如何,直接關係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關係到教育的質量和水平,關係到民族和國家的未來。根據教師職業的特點,教師應當具備一定的專業素養。這是當代教師質量的集中體現。教師應當具備學科知識素養,這是教師勝任教學工作的基礎性要求,是有別於其他專業人員學習相同學科的要求。教師在具有一定的學科
專業素養之外,還必須有比較廣博的文化素養。教師是教書育人的職業,因此教師還要有教育專業素養,包括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正確的教育觀念,掌握教育理論,懂得教育規律以及具備教育能力。這就要求教師必須有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學科教育學的相關知識,懂得青少年身心發展、個性和品德形成的規律,以及如何根據這些規律教育學生等。
《教師資格條例》明確提出,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可以要求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補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的人員轉行教師職業必須通過“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為了幫助廣大考生順利通過考試,我們根據教育部人事司和教育部考試中心聯合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編寫了這套中國小教師資格認證考試輔導用書。
目錄
上冊:
第一章 教育與教育學
第二章 教育與社會的發展
第三章 教育與個人的發展
第四章 教育目的
第五章 學生與教師
第六章 課程
第七章 教學(上)
第八章 教學(下)
第九章 德育
第十章 班級管理
附錄一
附錄二
下冊:
第一章 教育心理學概述
第二章 中學生的心理發展與教育
第三章 學習的基本理論
第四章 學習動機
第五章 學習的遷移
第六章 知識的學習
第七章 技能的形成
第八章 學習策略
第九章 問題解決與創造性
第十章 態度與品德的形成
第十一章 心理健康教育
第十二章 教學設計
第十三章 課堂管理
第十四章 教學測量與評價
第十五章 教師心理
附錄一
附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