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救世軍(TheSalvationArmy)是一個於1865年成立,以軍隊形式作為其架構和行政方針,並以基督教作為信仰基本的國際性宗教及慈善公益組織,以街頭布道和慈善活動、社會服務著稱。它有一個稱呼,為“以愛心代替槍炮的軍隊”。它的創辦人希望能夠把基督教傳給窮困的人,並透過了解窮人們物質及心靈之需要來給予幫助。其國際總部位於英國倫敦,在全世界有幾千個分部,分布在大約七十多個國家,約有成員兩百多萬人,其中以美國人較多。
新教中從事傳教與社會服務的—國際性組織。創始人為英國人威廉·布斯。布斯原為循道公會牧師,1861年脫離循道公會,到各地旅行布道。1864年在下層民眾聚居的倫敦東區開展傳教活動,獲得不少信徒。由於正統教會拒絕接受布斯的信徒,布斯只能帶領他們在教會以外的地方舉行禮拜。1865年建立傳教組織,當時稱基督徒布道團。1878年定名為救世軍,並模仿軍隊的建制,教徒稱軍兵,傳道人稱軍官,且有軍階、軍銜。布斯任總司令,軍官著統一的制服,還有軍旗和軍樂隊。救世軍的神學觀點基本上與教會傳統信仰一致,如相信聖經為上帝默示、三位一體論、信者因信憑恩蒙救、靈魂不朽、身體復活、最後審判等。但排斥一切聖事,強調個人道德與個人得救。主要以下層民眾為對象,十分重視街頭露天布道,並用各種易引人注意的方式進行傳教活動,如以世俗流行歌曲的曲調配上淺易的宗教歌詞,用銅管樂伴奏。救世軍組織強調紀律,1878年出版《救世軍軍令與軍紀》,提出“為和平與仁愛而戰”的口號。他們主張愛窮人,在拯救他們靈魂的同時,還要滿足他們身體的需要。所以救世軍也致力於社會服務工作,舉辦各種慈善事業,如賑濟貧民、興辦農場、學校、醫院,開展海難救援等。但從成立之初,即因其非傳統的傳教方式而受到正統教會的責難。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救世軍在服務性工作中作出的貢獻,消除了外界對他們的偏見。該組織作為世界基督教會一個成員的地位也得到了社會的承認。救世軍於1880年傳到美國,隨之傳到加拿大、印度等地。1916年傳入中國,被認為是新教的一個宗派。目前救世軍已傳布128個國家及地區,據稱有成員200萬人。總部設在倫敦,大部分成員分布在英國以外的地區,其中以美國為多。
歷史
救世軍由卜維廉和卜凱薩琳(William Booth and Catherine Booth)於1865年7月2日,在英國倫敦東部創立。卜維廉個人原本是一個循道會的牧師,但因他想要將基督教傳給那些無法到教會來的窮人們,所以就辭去了牧師的工作,並且在倫敦的貧民區觀察窮人們的生活。後來,他發現了那些窮人都聚集在酒館中飲酒作樂,甚至還有一些是未成年的人,因此他就下決心要做一些事情。 卜維廉在經過數次的街頭傳教之後,就開始鼓勵那些窮人們悔改,到當地的教會去聆聽傳教,但是當時的教會都不歡迎窮人,因此他們無法上教會。於是卜維廉就成立了“基督徒會”(The Christian Mission),並租用一些場地,定期舉辦福音聚會。
基督徒會的成員在英國迅速的擴展,並在1878年,經過卜維廉兒子的意見後,將名稱更改為“救世軍”。這個組織並開始擴展到世界各地,卜維廉也成為了該組織的“大將”,同時也是領導者。救世軍後來開始建造房舍供窮人居住,也設立了食物分發中心,於是“熱湯、肥皂和救恩”就成了這個組織的“商標”。
另外,救世軍還強調,除了要滿足他人心靈上的需求以外,還要注重物資上的需求。因此,救世軍也會捐助金錢和物資給窮人及其他慈善團體,另外,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救世軍也提供了很多的醫療資源。
擴展
1865 - 英格蘭
1874 - 威爾斯
1879 - Jersey、蘇格蘭
1880 - 澳大利亞、北愛爾蘭、美國
1881 - 法國
1882 - Alderney、加拿大、Guernsey, 印度, 瑞典, 瑞士1883 - 曼島、紐西蘭、巴基斯坦、南非、斯里蘭卡
1884 - 愛爾蘭、聖海倫納
1886 - 德國、紐芬蘭
1887 - 丹麥, 義大利, 牙買加, 荷蘭
1888 - 挪威
1889 - 比利時, 芬蘭
1890 - 阿根廷, 烏拉圭
1891 - 辛巴威, Zululand
1894 - Åland (—1950)、夏威夷、印尼
1895 - 直布羅陀 (—1968), 蓋亞那, 冰島, 日本
1896 - 百慕達、馬爾他 (—1972)
1898 - 阿拉斯加、巴貝多
1901 -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1902 - 格瑞那達, 聖露西亞
1903 - 安提瓜和巴布達, 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
1904 - 巴拿馬
1907 - 哥斯大黎加
1908 - 韓國
1909 - 智利
1910 - 巴拉圭, 秘魯
1913 - 俄國 (—1923)
1915 - Belize, 緬甸
1916 - 中國 (—1951), 莫三比克, 聖基茨和尼維斯
1917 - 美屬維京群島
1918 - 古巴
1919 - 捷克 (—1950)
1920 - 玻利維亞, 奈及利亞
1921 - 肯亞1922 - 巴西, 加納, 尚比亞
1923 - 拉脫維亞 (—1939)
1924 - 法羅群島, 匈牙利 (—1949)
1926 - 蘇利南
1927 - 奧地利、衣索比亞 (—1940)、 Curaçao (—1980)
1930 - 香港
1931 - 巴哈馬、烏干達
1933 - 法屬蓋亞那 (—1952)、坦尚尼亞、南斯拉夫 (—1948)
1934 - 阿爾及利亞 (—1970)、剛果(金夏沙)、滿洲國 (—1945)
1935 - 新加坡
1936 - 埃及 (—1949)
1937 - 剛果(布拉柴維爾)、墨西哥、菲律賓
1938 - 馬來西亞
1950 - 海地
1956 - 巴布亞紐幾內亞
1960 - Swaziland
1962 - 波多黎各
1965 - 台灣
1967 - 馬拉威
1969 - 賴索托
1970 - 孟加拉
1971 - 葡萄牙, 西班牙
1972 - 委內瑞拉
1973 - 斐濟
1976 - 瓜地馬拉
1978 - Canary Islands
1980 - 法屬蓋亞那 (恢復)
1985 - 安哥拉, 哥倫比亞, 厄瓜多, 馬紹爾群島
1986 - 湯加
1988 - 賴比瑞亞
1989 - 薩爾瓦多, 泰國 (—1993)
1990 - 捷克 (恢復), 匈牙利 (恢復), 拉脫維亞 (恢復)
1991 - 俄國 (恢復)
1992 - Belarus (—1996), 索馬里 (—1995)
1993 - 喬治亞, 烏克蘭
1994 - Guam, 密克羅尼西亞聯邦, 摩爾多瓦
1995 - 多米尼加共和國, 衣索比亞 (恢復)
1996 - 盧安達
1997 - 波札那
1999 - St Maarten
2000 - 澳門
2004 - 立陶宛, 羅馬尼亞
2005 - 福克蘭群島, 波蘭
架構
救世軍的國際總部(於該組織中稱為“萬國總部”)設立於英國倫敦,所有的國際領袖都在那裡被選舉出來,並且負責管理救世軍的全球事工。救世軍有一個架構以確保各階層都有完善的監督。同時救世軍的軍官也會鼓勵各個地區積極加入救世軍的行列。
在救世軍中所有必須領導的職位,都會由救世軍的軍官擔任。他們會在接受訓練後,按成績獲任命為全職傳道人或其他階級的軍官。在所有的職位中,除了大將外,其他所有職位都會由救世軍中資深的軍官負責委派。其行政等級分別如下:
國際總部:國際總部在救世軍中稱為“萬國總部”。大將會在各行政部門和國際司令的協助下,指揮救世軍全球的軍官及事工;國際司令們負責主管全球的五大區域。大將則負責差派軍官出任領導國家、地區或甚至國際的職位。軍官也有可能會被調職,從一地被派往另一地。 國際總部也專門負責長期策略的研究,也同時是救世軍的全球資源中心、理念和政策的推動者。
軍區總部:軍區總部通常是指救世軍在一個國家的指揮中心(台灣的軍區總部位於台北市敦化南路和平東路口)。基本上,救世軍的運作方式在世界上的每一個國家都是一樣的,但是事工和服務的形式則必須要由該國家或地區的總部來決定,所以救世軍的工作才能配合當地的文化。
每個軍區的總部也會負責當地軍官的訓練,而由該軍區總指揮官負責委派軍官出任當地的所有部門職位。
區總部:區總部是負責領導一個城市或轄區的指揮中心。一個區總部可以包括許多個部隊(教會)、社會福利中心及一些地方上的教育機構等。(台灣的區總部位於台北市敦化南路和平東路口)
部隊:部隊通常是指一個小地區的教會人員,一個部隊可以由區總部或軍區總部來指揮。在那裡也會提供一些服務,包括敬拜事奉和社區活動等。
每個部隊由一至兩位救世軍軍官負責,而其會眾若有領導和有關的才能,則可以成為各類型不同小組活動的志願領導者。
目前全世界約有13,188個部隊。
社會服務中心:社會服務中心會對該地區做一些地方上的福利工作,是為有需要的人士而提供的,例如住宿、收容等。社會服務中心通常會由一位軍官負責,並且由具有專業資格的從業人員協助。
教育機構:在某些地方,特別是那些發展中的國家,救世軍就會和當地政府的教育部門合作,提供教育服務。
成員
只要能夠願意接納救世軍的信仰,任何人士都可以成為救世軍的成員。其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與耶穌基督建立個人的關係。救世軍的軍官必須要相信耶穌是為他們的罪而犧牲。如欲成為軍兵的人士,必須年滿14歲或以上。
軍兵
只要被募立為“軍兵”的人,就代表著是救世軍的成員。在募立為軍兵前,他們必須先學習救世軍的基本信仰和教義,也要簽署“軍兵戰條”。這個誓約內容涵蓋十一條基本信仰,且聲明概括了救世軍人所應有的生活準則。包括宗教敬拜、基督徒對於誠實、廉政和倫理道德的標準、不喝酒、不吸菸和服食有害、能使人上癮之麻醉品等。他們更必須要同意在經濟上支持救世軍的事工,作忠心的軍兵,運用其時間和才能,與人分享耶穌基督。救世軍有鼓勵軍兵穿著制服,但是並沒有強迫必須要穿著。有些軍兵不是全職事奉人員,且可能被聘僱負責其他事奉職務。他們會在聚會的時候敬拜,也有份參與服事、在其中學習或協助事工活動。
目前救世軍約有1,429,902位軍兵。
救世軍之友
在某些情況之下,有些人想成為軍兵,但卻覺得自己沒有能力的時候,就可以成為救世軍之友。他們承認救世軍是他們的“教會”,答應出席聚會和支持本軍的事工,但不必要參與一些重大的會議等。目前約有1,449,402位救世軍之友。
軍官
軍官在救世軍中就等於是領袖。他們原本是軍兵,但後來有較好的表現後,就可以被升職為軍官,並在軍中擔任全職事奉。在一位軍兵進入軍官訓練學院前,他會先被審查,以判斷他們是否適合成為軍官。當審查通過並被接納成為候補員以後,他們就會開始一系列特別設計的課程,幫助他們在進入軍校前,做好準備。
軍校的訓練課程共為期兩年,在這段期間,“學員”將研習聖經、救世軍教義、教會及救世軍歷史、救世軍信仰原理和實務、傳道的學科技巧等。學員亦會參與實習,例如在所屬的地區的部隊中負責各類型的工作和事奉。
在訓練結束後,學員們會獲任命得到各種階層的職位,在救世軍的部隊、社會服務中心或總部事奉。
目前救世軍約有25,971位軍官。
青年兵
只要年滿七歲以上的少年人就可以成為青年兵。他們必須要簽署誓約,如下:“我蒙神恩赦免罪過,今靠主耶穌基督為我的救主。
借著他的幫助,我要作他一個可愛與順服的兒童,
並要作他忠信的軍兵,勉勵扶助他人跟隨基督。
我應許禱告,讀聖經,並拒絕一切麻罪性的飲食如菸酒之類。
”
青年兵可以參加特別的聚會,也能在會上可以接受訓練學習。在很多部隊中,他們會有機會參與青年兵的音樂節目,例如:銅管樂隊、唱詩班和手鼓隊等。
代表
救世軍也和其他的教會或機構一樣,擁有一些標誌,而每個標誌都有其在信仰上的解釋和目的。
軍徽
軍徽是救世軍的正式標誌,在所有的刊物、通訊、正式檔案及教會中,都有此軍徽。自1878年起,救世軍就已經開始採用這個軍徽了。中間的十字架和“S”英文字母,代表著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是救贖主,也是救世軍人所事奉的大神君。“S”就代表了英文的"Salvation",意思是“救恩”。而救世軍的格言“血與火”則是指耶穌的血和聖靈的火。“救世軍”和“血與火”這些文字都會出現在軍徽上。軍徽上的文字也會因著國家而語言相異。
紅盾
只要是救世軍有關社會福利、教育和社群服務的場所,都會有這個識別標誌。有一些人也會常常將這個紅盾標誌誤認為軍徽。紅盾標誌上的文字也會因著國家而語言相異。
軍旗
救世軍的軍旗是1878年由卜維廉大將的夫人卜凱薩琳設計的。軍旗的顏色在標示三個聖經的基本信仰。紅色代表的是耶穌在十字架上流下的血;藍色的鑲邊則強調上帝的純正聖潔;中心的黃色星代表的則是聖靈的火與能力,也意味著耶穌所賜予給基督徒光明的生命。而軍旗中央的黃色星中也寫著救世軍的格言:“血與火”。軍旗上的文字也會因著國家而語言相異。
軍禮
救世軍的軍禮是將右手舉起高過肩上,並用食指伸直向上敬禮,這是救世軍人互相問好的方式。
軍樂
有進行曲《我今舉手向你請(COME, LORD, IN THY SPIRIT COME)》;
《前進﹗基督精兵(耶穌的十字架已經帶頭行)》。
《美哉無窮救恩》
守則
基本信仰
我們相信新舊約聖經,全由聖靈默感而成,並信惟有聖經為基督徒信仰及生活之完全準則。
我們相信只有一位真神,為全能、全智、全善者,並為創造、保守、管理天地萬物之主宰,惟有彼堪為世人當敬拜者。
我們相信神為三位一體,即聖父、聖子、聖靈;同性、同德、同權、同榮。
我們相信在耶穌基督內,神人兩性聯合為一,所以彼為神,亦為人。
我們相信始祖受造之初為無罪,但因違命,遂失其聖潔與快樂,因其墮落,致使人人成為罪人,完全敗壞,按公義當受刑罰。
我們相信主耶穌藉受苦受死,已為全世界樹立救贖,故無論何人,皆可賴以獲救。
我們相信凡願蒙恩者,須先向神悔改,信靠耶穌,蒙聖靈重生。
我們相信得蒙稱義,為本乎恩,又因信主耶穌基督,在信者的心中,均有這樣的見證。
我們相信保守得救地位,在乎不斷的順服及信仰基督。
我們相信所有信徒皆能全然成聖,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之時,完全無可指摘。
我們相信靈魂永存,肉體復活,世界末日審判,善者受賞得享永福,惡者被罰必受永刑。
格言
“血與火”(BloodandFire)
“以心敬神,以手侍人。”(HearttoGod,HandtoMan.)
“熱湯、肥皂和救恩。”(Soup,Soap,Salvation.)
“主屬萬邦”(Christfortheworld)
“世界歸主”(TheworldforChrist) 教義:救世軍的神學觀點基本上與教會傳統信仰一致,如相信全部《聖經》(舊約和新約)為上帝默示;相信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相信憑恩典得救;相信靈魂不朽、身體復活、末日審判等。
中國台灣的救世軍
救世軍
主條目:台灣救世軍
1928年,有一位日本來的救世軍軍官來到了台灣當先鋒,爾後,於1964年5月,有一位名叫萊斯利˙羅斯德(LeslieLovestead),年約20歲的救世軍軍官被美軍派遣來台協防,同時也更進一步的茁壯了台灣的救世軍。 台灣目前有台北中央隊、內湖隊、台中隊、埔里隊、台南隊共五個部隊,並有一個軍區總部設定於台北市的敦化南路和平東路口。
在中國
1916年,救世軍傳入中國北京。早期的傳教工作集中於北方地區,陸續開闢了以下傳教站:天津(1918)、保定(1918)、定縣(1918)、濟南(1918)、大同(1918)、綏遠豐鎮(1918)、太原(1922)、石家莊(1932)、青島(1934),總部位於北京王府井的中央堂,1918年還建成了軍官訓練所,1932年在定縣開放了一所教會醫院。1930年代以後向南擴展到香港(1930)、廣州(1932)、上海(1932)和南京(1935)。
1988年雲南耿馬地震,救世軍投入了緊急救援及發展工作,並於1993年正式成立了救世軍中國事務部,隸屬救世軍港澳軍區。
1996年,在雲南昆明設立西南項目辦事處。以扶助貧困,發展當地經濟為目的;在外國政府、海外救世軍及中國當地政府的支持下,開展了一系列的救災、扶貧、發展項目。
2001年10月,在北京設立了華北/東北項目辦事處。現已在華北地區開展了多個扶貧、救災、助學、綜合發展等項目。
救世軍在中國的工作主要分為四大範疇:
基本建設:供水、供電、建造衛生廁所等;
教育:重建/興建校舍、添置教學設施、舉辦女童班、掃盲班、教師培訓班等;
農業及生產:農業或職業培訓、創收貸款,以及提供苗木、牲畜等物質資助等。
醫療衛生:重建/興建農村診治療所、醫院,提供醫療設備和藥品,培訓醫護人員,推行社區健康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