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離婚

政策性離婚

所“政策性離婚”,是指夫妻通過假離婚等非常規方式來規避政策,以達到避稅、獲取優惠房貸利率等目的。

基本信息

社會現象

政策性離婚政策性離婚

伴隨著房價的不斷高漲,中國內地為抑制房價過快上漲,國務院於2010年4月推出了提高二套房貸首付比例為50%,利率1.1倍等一系列房產新政,自此在全國範圍內拉開了新一輪的房產調控新政。

隨後,全國一些城市的“地方版”房產限購措施陸續出台。但是,因房產限購引發了一種荒唐現象——“政策性離婚”。

離婚成因

1、為了得到政策帶來的福利,“戶”和“家庭”形式上的解體“假離婚”便成為成本最低和最有效的手段;

2、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貨幣化分房補貼政策、房產購買等相關政策也成為政策性離婚的重要誘因。

專家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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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分所的律師谷志偉說,從法律角度來說,離婚沒有真假之分。雖然假離婚可以規避政策,但風險也很大。假離婚夫妻一旦感情出現裂痕,沒有了一紙婚約束縛,會導致感情的徹底破裂。如果有人趁購房之際假戲真唱,很容易出現財產糾紛。
遼寧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張思寧認為,“政策性離婚[3]”表面上是通過鑽政策漏洞來謀取更大的金錢利益,顯示的是一些人的小聰明,但實際上折射出逐漸嘗到市場經濟甜頭的人們普遍缺乏信仰,金錢至上的扭曲信仰讓人們大搖大擺地做出一些荒唐行為。

哈爾濱市法學會理事、黑龍江某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文衛指出,政策性的“假離婚”在法律上得不到保護,夫妻雙方勿貪圖小利而辦理離婚,這不僅可能導致“假離婚”假戲真做,還會隨帶著很多問題。

專家指出,國家應重新審訂和修改涉及民生的相關政策,以“人”為本,以“人”為單位來執行部分補貼或福利政策,就可避免婚姻當事人為獲得某種經濟利益而“假離婚”事件攀升。

通過“政策性離婚”買房雖然能帶來經濟價值,但是作為現代人一些道德底線還是要堅守住的,有很多事情可不是錢能夠換得來的。

媒體觀點

當下社會壓力大,競爭大,利益已經驅使人們到了拿婚姻當籌碼的時代,一套房子能讓家人變仇人,能讓親人對薄公堂,能讓夫妻假離婚等等這一系列問題的根源到底是誰的錯,政府相關部門該從這些事件中反思,政府官員幸福生活,百姓無奈生活的強烈對比。政策本身不就就應該為家庭的和諧考慮么,只要不交稅離婚多次都可以,這是人們對政策的無情嘲笑。
雖然說這種行為是中國部分老百姓的無奈才不得已而為之,從人性上也可以理解,但是凡事有利就有弊,這個假離婚最初的目的,是買房。但在利益面前,有些人把持不住,離了就沒再復婚的也不是沒有,總覺得還是要慎重為之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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