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財政

"政府財政,或公共財政,指政府的收入和支出

政府財政,或公共財政,指政府的收入和支出,是政府實現經濟政策目標、提供公共產品與服務的主要途徑之一。這裡政府可以是代表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也可以是地方政府。國家或地區每年的財政的支出預算,以及其比例大小,一般可以體現一個國家或地區未來一段時間的重點發展方向。公共財政之外,政府實現經濟政策目標的其他途徑包括貨幣政策、貿易政策、法律法規等。
財政作為對市場的調節和補充:市場本身並不能有效地解決某些經濟、環境或社會穩定與公正的問題。
財政的特點是:以政府徵稅與立法的權力為基礎,具有某種程度上的強制性。
財政的本質和內容是:一種由政府主導的對資源、財富、社會福利的分配關係。
財政的實現途徑:預算、稅收、債務融資、審計等。
一國的財政的收入,一般分為四類,即稅收收入、國有資產收益、國債收入、收費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國際上,評價一國的財政是否有風險,一般是以以下兩個指標:
赤字率,即赤字占GDP得比重不超過3%。
負債率,即國債餘額占GDP得比重不超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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