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介紹
在我國,會計按其核算、反映和監督的對象不同,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企業會計,主要核算、反映和監督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生產和流通領域的經營資金運動;另一類是預算會計,是核算和監督社會再生產過程中分配領域的預算資金運動。
相關法規
2017年10月24日,為了適應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需要,規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財政部制定印發了《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