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公路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訂具體的公路行業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編制全市境內國、省道和省養縣道公路和主要幹線公路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工程項目立項,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市境內國、省道和省養縣道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公路大中修工程和公路小修保養工作,並組織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籌措使用和管理。
(四)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規定的職能,負責對全市境內國、省道和省養縣道公路路產路權的管理,收取公路損失賠償費及核批公路超限運輸等;管理、監督、指導本系統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確保暢通,維護路產路權。
(五)負責市境內新設收費站點的管理,收取車輛通行費,並負責省養公路收費項目的申報及收費站(所)的管理。
(六)負責全市境內國、省道和省養縣道公路的技術標準管理,組織重大科技開發,項目攻關,推廣套用公路科技新技術,推動行業科技進步;指導公路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七)負責全市境內國、省道和省養縣道公路建設的立項及招投標工作;負責公路建設(改造)、大中修質量監理及工程交(竣)工驗收工作。
(八)負責公路行業的涉外工作,指導利用外資、技術引進和開展公路發展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九)指導本行業精神文明建設;組織實施創建文明樣板路工作。
領導班子
蘇建國 研究生學歷 現任撫州市公路局局長
王曉鵬 本科學歷 現任撫州市公路局黨委書記
陳圖真 本科學歷 現任撫州市公路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鄒垂振 大專學歷 現任撫州市公路局副局長
曾明水 本科學歷 現任撫州市公路局副局長
劉 弘 本科學歷 現任撫州市公路局黨委副書記
何華春 本科學歷 現任撫州市公路局副局長
肖復星 本科學歷 現任撫州市公路局副局長
舒木清 中專學歷 現任撫州市公路局調研員
齊克答 大專學歷 現任撫州市公路局調研員
劉其昌 本科學歷 現任撫州市公路局助理調研員
袁宗平 本科學歷 現任撫州市公路局助理調研員
潘覺民 本科學歷 現任撫州市公路局助理調研員、南城公路分局局長
內設機構
黨委辦公室
一、協助黨委收集和整理信息,搞好調查研究,做好黨委決策的參謀。
二、負責草擬黨委檔案和其他材料,承擔黨委各種會議的準備和記錄、整理工作。
三、負責交辦或承辦黨委的指示、決議和決定,同時做好督促、檢查、催辦和協調工作,重要批示及時向黨委匯報執行情況。
四、負責黨務方面的文書處理,事務處理工作。
五、協助黨委抓好各單位黨支部的工作,以及幹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
六、受權參與某些重要問題的調查處理。
七、辦理需由黨委答覆的有關提案、建議和來信來訪。
八、協調黨務部門之間、黨政部門之間和黨群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密切黨群關係,維護黨務部門的職權。
九、協助組織部門搞好乾部考核及任免工作。
十、按黨委要求抓好文明單位的創建活動,做好扶貧工作。
十一、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政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全局工作;對局長辦公室會議、局務會議決定的事項組織實施和督察;負責文秘、文書檔案、信息、信訪及保密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內部治安,協助有關部門或單位調解重大糾紛,協助公安機關偵破重大案件,搞好消防工作。
紀委監察室
1、協助同級黨的委員會組織協調黨內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對黨內監督工作的督促檢查。2、對黨員領導幹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情況進行監督。3、檢察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它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4、向同級黨委和上一級紀委報告黨內監督、工作情況提出建議,依照許可權組織起草、制定有關規定和制度,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5、受理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行為的檢舉和黨員的控告、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檢查市局機關行政和基層行政單位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以及作出決定、命令中的問題;受理對基層行政單位及市局聘任的工作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基層行政單位及市局聘任的工作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局行政機關聘任的工作人員不服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做好市局交辦的其它相關工作。
組織科
一、負責黨員、黨組織的基礎管理,督促黨內各項生活制度的落實,組織開展黨員教育,做好黨員發展工作,收繳黨費;
二、根據上級規定,負責本單位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以及幹部人事檔案管理;
三、負責管理幹部的考察、考核、培養和選拔,承辦幹部任免和調配等有關事項,加強對幹部的管理;
四、負責對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辦理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評聘工作,做好知識份子工作;
五、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和軍隊轉業幹部的接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級和幹部的工資福利工作;
六、負責對離休幹部的管理,及時辦理幹部離退休手續;
七、負責幹部、黨員的統計報表;
八、配合紀檢監察部門搞好黨風、廉政建設。
勞資科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及各項法律、法規,負責市局的勞動工資、勞動計畫和勞動保護、保險的組織管理工作。
二、負責編制勞動工資計畫,提出養護、野外津貼的分解計畫。對工資總額實行巨觀控制,負責工資制度改革、工資調整、定級,建立工資台帳、填報各類工資報表,掌握各類津貼、補貼的執行情況。
三、負責辦理勞動力安置與調配,做好技校招生和分配工作和退伍軍人的安置工作。負責待業兩年培訓和待業登記,辦理招工補員,審批停薪留職,組織實施工人技術培訓和考核定級工作。
四、負責勞動保險待遇的調整、實施、社會養老、工傷等保險;審批喪葬、撫恤費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審計工人退休(養),進行職業病管理,辦理工傷致殘等手續。
五、掌握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標準,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發放、建帳;提出勞保經費的分解計畫,做好有毒有害工種保健及防暑降溫、防寒防凍工作。
六、負責組織進行新工人崗前培訓、工人技術培訓、技師培訓,管理工人檔案。負責處理職工來信來訪工作,負責職工獎懲、考勤、請銷假等各項基礎工作,檢查、指導、督促各基層單位勞動工資。
七、負責市局勞動糾紛的調解工作。
宣教科
一、圍繞黨的基本路線和中心任務,負責進行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江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宣傳教育,廣泛宣傳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二、負責宣傳市局黨委的決定,落實宣傳工作的規劃,並及時向黨委匯報落實情況;
三、負責《撫州公路》的編輯、核印和發行工作;
四、負責市局對外宣傳業務指導工作;
五、掌握市局思想理論領域的情況,負責市局思研會日常工作;
六、協助抓好市局業餘黨校理論教育的內容安排工作;
七、對職工進行國防教育,提高職工的國防意識,報導戰備工作情況。
工會
一、認真貫徹執行《工會法》、《工會章程》和上級工會的決議和指示。
二、在局黨委和上級工會的領導下和局行政的支持下,緊密圍繞發展我局先進生產力,發展我局先進文化,代表職工切身利益開展工會工作。緊密圍繞局發展目標、圍繞黨委和局中心工作開展工會活動,根據《工會法》、《工會章程》獨立負責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發揮工會組織的橋樑、紐帶和支柱作用。
三、發揮工會的維護職能。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密切聯繫民眾,聽取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全心全意幫助職工解決困難,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
四、發揮工會組織的建設職能。組織職工積極參加市局的建設和改革,開展各類技術競賽活動;組織職工提合理化建議,推廣先進經驗,做好評選、表彰工作。
五、發揮工會組織的參與職能。團結、教育、組織廣大職工,積極參與市局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積極推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發揮職代會作用,支持配合黨政完成中心工作,並代表職工參與本單位重大決策。
六、發揮工會的教育職能。提高職工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促進市局文化建設。建設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開展多種形式教育活動和文體活動,豐富職工業餘生活,寓教於樂。
七、加強工會自身建設。建設一支密切聯繫民眾的工會班子,健全三級工會組織,提高工會幹部參政議政水平。建設一支熱心為工會工作、熱心為民眾服務的積極分子隊伍。
八、負責管理、使用工會經費開支,並管理好工會財產。
審計科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方針、政策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決定;
二、根據市局領導和上級審計部署,結合市局的實際制訂並實施內部審計工作規劃和計畫,審計成果直接向省路局、市局負責;
三、完善內部約束機制,維護市局經濟秩序,正確處理內部審計與國家審計及內部審計與財會部門和其他職能部門的關係,按審計工作準則,組織開展各項審計工作,對市局各項經濟活動進行全過程的監督;
四、不斷探索內部審計的新辦法,積極推廣內部審計的新經驗,根據不同種類的審計、不同審計目標和審計單位經濟活力的特點,確定審計的重點和方法,對其經濟活動合規性、合法性、合理性、真實性作出正確的評價與鑑定,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提供依據。
五、加強月度審計,及時發現問題,制止違法亂紀行為,提高公路建養資金的使用率,充分發揮其投資效益,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六、加強審計監督重點工程的全過程,參與重點工程招議標活動和重大經濟契約的簽訂,參與市局重大經濟活動的決策,對工程概、預、決算及時進行事前、事中、事後審計及工程支出的合法性的認定。
七、加強對基層行政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遵循先審計後離任、再聘用的程式,為組織部門考核、任免幹部提供依據。
八、積極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局黨政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路政科
一、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熟悉和掌握路政管理有關知識和業務知識;
二、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路政法令和各項規章制度;
三、保護公路、橋樑、路樹、安全設施以及人工構造物不受侵犯,保障公路安全暢通;
四、指導、檢查、督促全局路政管理的日常工作,當好地方政府的參謀,爭取有關部門配合,為基層解決一些路政方面的疑難問題;
五、審批特種、超限車輛在公路和橋樑上通過,審批在公路用地範圍內搞永久性建築等設施,以及路樹砍伐更新等手續;
六、處理各種路政案件及行政複議案件。
計財科
一、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有關公路建設和計畫養護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認真搞好計畫統計工作,負責檢查計畫的執行情況和統計數字的核實,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調整意見或辦法。
二、負責編制公路長遠規劃和市局年度計畫、綜合平衡年終計畫;指導市局各單位的規劃計畫工作。對已立項項目進行計畫管理,實施對規劃、計畫執行的督促檢查。
三、根據批准下達年度計畫,深入實地,及時了解計畫執行情況,辦理計畫調整工作。
四、負責整理綜合市局公路建養年、月的統計報表,並上報,及其統計數字的歸口管理。
五、負責辦理分局以上房屋建設的總體規劃、平面布置及設計和施工管理。
六、制訂和修改戰備公路交通計畫,編制和修改公路重點線路、重點目標戰備保障方案,辦理戰備工作日常事務。
養路科
一、貫徹執行交通部關於公路養護工作的二十四字養護方針;
二、負責市局養護經費的測算,並指導督辦養護各項任務的實施和完成;
三、檢查督促養護公司轉換經營方式、運轉機制、招標養護以及計件工資的運轉與落實情況;
四、負責屬於養護口管理的大中修工程的管理、招標、質量檢查和驗收工作;
五、搞好科學養護,提高養護質量,不斷提高市局養護機械化的水平;
六、積極指導各分局做好水毀預防和搶修工作;
七、負責交調、路調和路面管理系統、橋樑管理系統等工作;
八、負責重點綠化和料場建設工作;
九、配合有關部門搞好道班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負責養護統計報表工作;
十一、調查研究,經常檢查、督促、重點考核養護計件工資制的實行情況,掌握實施過程中的經驗與不足,提出修改和充實意見;
十二、加強公路養護管理,確保公路暢通。
工程科
負責公路工程管理;負責公里建設的招投標、施工組織、工期檢查、技術監督檢查;負責工程設計(變更設計)、預算的審批以及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工作
總工辦
一、堅持貫徹執行上級制定的公路行業的工程技術政策和標準;
二、及時傳達和發布已知的新的技術信息;
三、協助領導抓好全局的工程技術工作;
四、按領導的指示和安排做好工程技術工作;
五、積極參加各種工程的技術活動(包括技術檢查、技術培訓);
六、認真做好工程竣工後移交過來的技術檔案的建立和管理;
七、為我局工程技術工作的發展與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機務科
一、貫徹上級和省局制定的有關機械技術管理方針、政策、技術。標準、技術規範、技術管理、經濟管理制度和規定,並制訂實施細則,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市局各單位的機務工作,並提出改進意見。
二、辦理市局內部機械添置申請計畫,並進行驗收、分配調撥工作。
三、按規定辦理工程和生產維修機械的改型、報停封存和報廢工作,並審核上報。
四、編制下達市局各單位工業生產計畫。任務和大中修築養機械年度保修計畫,並上報下達,嚴格督促檢查執行後完成和執行情況,指導市局各單位的工業生產經濟核算(機務報表等)工作。
五、推行全面質量管理,督促檢查機械的使用、保修和工業生產情況和質量,提高機械完好率、利用率。
六、建立機械的技術檔案,掌握機械使用和大中修技術狀況,並定期辦理機械的年檢工作。
七、制定機務人員的技術業務培訓計畫,並組織培訓,必要時對機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進行考核,並辦理操作證的年審工作。
八、會同市局安全部門抓好安全教育工作,經濟檢查督促市局各單位完善機械操作規程、安全學習制度和按規定配備安全設施等方面的工作。
九、定期組織機務檢查評比,以總結推廣技術和管理上的先進經驗,促使市局的機務工作逐步提高。
十、做好公路戰備物資器材的管理,並按規定開發、利用,發揮戰備物資的作用。
十一、貫徹執行公路建養的方針政策和省局有關瀝青材料供應管理的規定,制訂瀝青供應計畫,確保瀝青質量,做好市局瀝青採購供應工作。
安技科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保護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指導所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負責制定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措施;制訂本部門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計畫,並對制度、規程、計畫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進行安全檢查=督促解決安全隱患;負責所屬單位重大傷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安全標誌服及其它安全裝置的管理。
質監科
負責制訂市公路局工程質量監督方面的管理規定和辦法;組織對公路改建(造)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檢查和竣工驗收前的質量鑑定;受理工程質量問題投訴;參與對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工程試驗檢測管理;負責公路工程基礎設施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