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特大木馬案

揚州特大木馬案是一起網路犯罪案,揚州警方破獲褚曉明等15名犯罪嫌疑人製作木馬侵入全國數萬台計算機、非法獲利200多萬元的網路特大案。

基本信息

揚州特大木馬案是一起網絡犯罪案,揚州警方破獲褚曉明等15名犯罪嫌疑人製作木馬侵入全國數萬台計算機、非法獲利200多萬元的網路特大案。日前,被告人分別被揚州市廣陵區法院一審宣判: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6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揚州特大木馬案案情

2008年4月,揚州網民小李在玩電腦遊戲時,下載了一個自稱可提高遊戲速度的程式,隨後電腦螢幕上跳出許多無法關掉的網站。當小李再次打開電腦進入遊戲後,發現遊戲賬戶中數千元的裝備全部蒸發,隨即報警。

而在此前,揚州警方已連續接到十多起類似的報警。警方經查證發現,這是一種叫“伯樂”的木馬病毒在作怪,幕後黑手是一個製作、銷售“伯樂”等病毒的網路犯罪組織,他們雇用黑客編寫木馬程式,再將其掛在網上兜售,用於竊取遊戲玩家的賬號和密碼。經追查,2008年7月前後,15名嫌疑人相繼落網。

揚州特大木馬案審理判決

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8月至2008年7月間,做IT生意的褚曉明發現販賣網路遊戲賬號和裝備等能賺錢,便聘請周俊財等人設計、開發用於竊取網路遊戲賬戶信息的20餘種木馬程式,交給下線進行銷售並大肆傳播,從而獲取遊戲玩家的賬號與密碼,再上網兜售獲利。案發前,這個犯罪團伙總計侵入數萬台計算機,獲利215萬多元。法院認為,褚曉明等人故意製作、銷售、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均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遂作出一審判決:侵入全國數萬台計算機、非法獲利200多萬元的揚州特大木馬案,褚曉明等15名被告人分別被揚州市廣陵區法院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6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新華網 記者 王駿勇 2009年05月05日1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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