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廣播電視技術裝備政府採購暫行辦法

內容

第一章

第一條為推進政府採購工作,規範我市廣播電視技術裝備採購行為,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按照揚州市政府《關於公布〈揚州市2004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分散採購限額標準、公開招標採購數額標準〉的通知》(揚府辦發[2003]103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廣播電視技術裝備採購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揚州市廣播電視技術裝備政府採購暫行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使用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及使用事業收入為廣電部門進行技術裝備及提供裝備服務的採購行為。
第三條揚州市財政局負責全市政府採購的監督管理工作。揚州市廣播電視局負責廣播電視影像設備等技術裝備的建設、配備、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採購範圍

第四條屬於揚州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內的通用項目(如汽車、空調、電腦、複印機、傳真機等)由市政府採購中心統一集中採購。屬於揚州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內的定點採購項目,由市廣電局在定點單位自行採購。
第五條屬於揚州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內的非通用項目,具有廣電部門行業特點的專用設備(如廣播電視影像設備等)由市廣電局實行部門集中採購。

第三章採購預算、計畫和實施

第六條揚州市廣播電視局應在編制年度部門預算時編制政府採購預算。揚州市財政局政府採購管理處根據經批准的部門預算中的政府採購預算編制政府採購計畫。
第七條屬於揚州市政府採購中心負責的採購項目,由市財政局將採購計畫下達給市政府採購中心,具體項目在採購前由揚州市廣電局向市政府採購中心遞交《揚州市政府採購委託採購(招標)申報書》,並報揚州市財政局相關處室審核採購預算;由揚州市政府採購中心組織實施,屬於揚州市廣電局負責的採購項目,由揚州市廣播電視局組織實施,其採購過程接受揚州市財政局政府採購管理處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第四章採購資金管理

第八條根據政府採購計畫,屬於揚州市政府採購中心實施的項目,由揚州市財政局將資金撥付給市採購中心,屬於揚州市廣播電視局實施的項目則由揚州市財政局將資金撥付給揚州市廣播電視局。
第九條每次採購活動結束後,揚州市政府採購中心和揚州市廣播電視局根據採購契約和供貨發票等結算憑證,按照招標檔案確定的付款條件,一次或分期付給供應商。(今後如果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則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的辦法辦理)。

第五章採購的原則和方式

第十條政府集中採購分為採購中心集中採購和部門集中採購,二者都必須遵循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開和誠實信用原則,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採購和詢價等五種方式,以公開招標作為政府採購的主要方式。1、公開招標是招標人以發布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供應商投標的採購方式。2、邀請招標是招標人以招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供應商投標的採購方式。3、競爭性談判是採購人邀請三家以上供應商就採購事宜進行談判的採購方式。4、單一來源採購是指只能有一家供應商能夠滿足需求的採購方式。5、詢價採購是指對三家以上供應商的報價進行比較,根據符合採購需要、質量、服務且報價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的採購方式。
以上五種方式的採購都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規定的程式辦理。
第十一條單項或批量契約預算在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採購,30萬元(含30萬元)的工程採購,均應實行公開或邀請招標的形式採購。因特殊情況採用公開招標以外方式採購的,須報市財政局政府採購管理處批准。

第六章採購信息的發布

; 第十二條揚州市廣播電視局公開招標的廣播電視技術設備的採購信息、中標結果必須在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

第七章採購的信息統計與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揚州市廣播電視局的廣播電視技術裝備的政府採購工作接受揚州市財政局、監察局的監督管理和檢查。每次公開或邀請招標的招標檔案必須經市財政局政府採購管理處審核。開標現場必須邀請市紀委執法監察室、市財政局採購管理處、市公證處進行現場監督。每個季度按照要求向揚州市財政局政府採購管理處報送《政府採購信息統計報表》。
第十四條揚州市財政局政府採購管理處應徵集廣播電視技術方面的專家,充實政府採購專家庫。一般項目的評審在政府採購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對於大型項目,如本地沒有合適專家時,揚州市廣播電視局也可直接從外地邀請,但事先必須報揚州市財政局政府採購管理處備案。
第十五條揚州市廣播電視局應建立健全部門採購的檔案資料,妥善保存採購檔案。採購檔案包括採購活動記錄、採購預算、招標檔案、投標檔案、評標標準、評估報告、定標檔案、契約文本、驗收證明、質疑答覆、投訴處理決定及其他有關檔案、資料。

第八章附則

第十六條縣(市)、區廣電局、財政局、監察局可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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